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608|评论: 2

[四川手机报] 她遭遇“开门杀”而受伤,为何也要担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13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些年,车辆“开门杀”事故并不少见,虽然不是每次都造成较大损伤,却暗藏凶险,不得不防。8日上午,在渝中区经纬大道附近,一女子骑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一辆白色小车旁经过时,遭遇小车乘客“开门杀”摔倒在地受伤。

当日上午10点30分,易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由渝中区大黄路口往大坪医院方向行驶,至经纬大道大坪三院路口时,因车上乘客贺某要在该处下车。哪知开车门的瞬间,小车右后方车门与同方向骑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江某发生碰撞。江某的摩托车被车门带倒,整个人也朝前方摔去。事后,经医院诊断,江某软组织受伤,所幸并无大碍。

据了解,事发时因白色小车靠边临停,后方的江某见车辆缓行便骑着摩托车从最右侧穿插行驶,随后车上的乘客贺某开车门时没有仔细观察,致使开门瞬间与江某发生碰撞,引发事故。

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表示,轿车司机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摩托车司机江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之规定。乘客贺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最终判定,当事人易某、江某、贺某三人负同等责任。

那么,乘客、驾驶人又该如何避免“开门杀”,渝中交巡警给出提醒:

一、小车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距离路沿20至30厘米。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四周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无特殊情况,不建议后排乘客从左侧车门下车。

二、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乘车人开车门时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这种方法被称为“荷兰式开门法”。这样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以更好地观察后方情况。推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同时也是提醒过往的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三、骑车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保存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
立即加入“四川手机报&麻辣社区” 车友交流群
车友.pn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5-13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的认定过于教条了,两轮摩托车这个应该是正常行驶

发表于 2021-5-1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规定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