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与腐败抗争到底”,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知晓。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林木砍伐的情况。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三台县古井镇原白庙子村2018年实施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加宽工程,因该项目上级只补助部分工程建设款,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村民所占土地及损坏青苗不予补偿。道路加宽施工需占你所属草山地和竹林,施工时经与你本人电话沟通,及此后村干部与你协商,你对协商意见满意,并签订调解协议和息访息诉承诺书。
2.关于住房的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你本人于2008年地震后离开户籍所在村,前往绵阳城区从事小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至今很少回家中土坯房居住,常住地为绵阳市石塘镇。由于土坯房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2020年实际已成为危房。2021年5月,我镇工作人员当面与你进行沟通,并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你选择重新修建,我镇按照危房改造政策,帮助你申请相关改造补助资金;二是若你无力重新修建,但需回户籍地长期居住,我镇负责在你户籍所在村协调一处统建安置房,免费由你居住使用。
3.关于地震救灾款资金使用的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古井镇原白庙子村“5.12”灾后重建资金的相关问题,镇纪委已立案调查处理,2020年11月18日对时任三名村干部进行党纪处理,存在“有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义务情形”(房屋加固维修款部分用于村公益事业、部分进行二次分配),未发现镇村干部贪污的情况。该问题2020年前已将实际情况向你说明,并于2019年10月成功解决,你对处理意见满意,并签订调解协议和息访息诉承诺书。
4.关于政府干部推诿扯皮的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此前你向四川省信访局反映上述三个问题,古井镇于2021年5月18日向你答复,并告知“如不服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台县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2021年9月18日、22日你分别向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以同一事由信访,同时在网上多次发表文章反馈,古井镇按照《信访条例》“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告知你此次信访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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