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市长一般都是由省上决定,这是惯例:“5月15日,巴中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决定。省委决定:高鹏凌同志任中共巴中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看见了吗???巴中人大只是只是传达省委的决定,只是个传话筒而已。可是你现在说市级人大开会投票选举,就是说市长由市级人大决定,也就是说市长由同级别人大直选了。这好像不大符合上级领导省委的意图,也不符合当今中国的(包括市级在内的)任何级别的政治体制。实际上决定权还是在上面,至于市人大投票,只是走过形式上的程序而已,这种方式以前不是都是这样的吗?可以说中国还没有达到任何级别的官员都是直选吧(除了村一级的除外)。
市长暂时没有决定的时候,由市委书记暂时代理这也是惯例。这在各个级别也不少见。至于你所说的资历方面,鄙人觉得差别不大:王在2015年就已经是达州市副市长(副厅级),2019年任常务副市长,今年1月升为巴中市委副书记(正厅级)。而高达到副厅级的时间倒是2012年,不过升到乐山市委副书记(正厅级)也才在今年2月。
至于年龄方面:这一点王倒是要处于劣势,高处于绝对优势。66比75,相差9年,高低立判。不过,虽然年龄不站优,为什么1月份还要升王为副书记,难道仅仅只是过度而已???而且更重要一点的就是:这次省上只是决定“高鹏凌同志任中共巴中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而不是“高鹏凌同志任中共巴中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巴中市人民政府市长”。问题就在于高来巴中之前已经有王为副书记了,难道没有一次性任命完,就是为了留一段悬念???这种操作好像不怎么合符情理:“先生不升,升后生”。我想上面不会有如此非常规的操作。具体如何,大家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