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雨过天要晴”,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知晓。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林木砍伐的情况。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三台县古井镇原白庙子村2018年实施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加宽工程,因该项目上级只补助部分工程建设款,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村民所占土地及损坏青苗不予补偿。道路加宽施工需占你所属草山地和竹林,施工时经与你本人电话沟通,及此后村干部与你协商,你对协商意见满意,并签订调解协议和息访息诉承诺书。
2.关于不准维权的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此前你向四川省信访局反映上述问题,古井镇于2021年5月18日向你答复,并告知“如不服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台县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2021年9月18日、22日你分别向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以同一事由信访,同时在网上多次发表文章反馈,古井镇按照《信访条例》“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各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告知你此次信访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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