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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宜宾城区gofun共享汽车专用车位,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交警一大队以及相关部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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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1日,我在翠屏区青皮树街附近办事,将车停在了有gofun专用停车位标志的车位上,但等我办完事回去却发现被翠屏区交警一大队贴了罚单,几天后又收到短信,被处以“罚款150元,计0分”的处罚。首先,我承认我的做法确实不妥,但仔细思考后,我却有三个问题想要问一下翠屏区交警一大队以及相关政府部门。
第一,我登录交警12123平台看到,交警一大队说我的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因此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交警一大队,那里原本就是一排车位,我将车停在车位里怎么就是“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呢?如果说我是“占用了专用车位、妨碍专用车辆停放”可能还说得过去,但是,我想请问有这条法律吗?我知道的是有关于占用特种车辆停车位的相关规定,那么请问共享汽车是特种车辆吗?如果说我是违反“禁令标志停车”,那么请问什么是禁令标志?是一块绿色的牌子上写个“gofun专用停车位”就是禁令标志吗?我查询了相关法律,发现是没有关于占用这种专用车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只是有些地方有一些地方性法规,比如北京,是关于占用新能源专用充电停车位的规定,而四川是没有的。那么请问交警一大队给我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随之而来就是第二个问题,gofun是一个民营企业,是谁给一个民营企业那么大的权利,可以在公共道路旁设置专用停车位的?如果说设置的是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有充电桩的,或者说在停车场内设置这种专用停车位,那都还说得过去,在公共道路上设置某个企业的专用停车位,不知道是谁给予的权力?

第三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gofun现在在宜宾已经没有共享汽车了,我通过gofun的APP也查看了,宜宾城区确实没有他们的共享汽车了,那么这个车没有了,车位放在那里,又不允许私家车停放,是不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在城区停车位本来就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不及时调整,甚至还对停在上面的私家车进行处罚,这是不是不作为、乱作为?

开头也说了,我把车停在专用停车位上确实有不妥,因为当时找了很久没有找到停车位,想到宜宾现在基本上没有这个共享汽车了,又看到那里3个gofun专用停车位,有两个都有人停,于是就停了进去,想着办完事就走。但没想到吃了罚单,也许普通人就认罚算了,但是我越想越不对,对于交警一大队给我处罚的问题,我已经向交警部门反映,向他们询问给我处罚的依据,但找了好几个部门,一直在推诿扯皮,最后找到了他们交警的法务部,她说查到了给我说,3天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如果这几天还没有回复,我会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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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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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朋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在四川网络社区发帖反映的关于“宜宾城区gofun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向您回复如下: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里的“规定地点”包括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车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还有利用街道、公共广场施划的停车场地),驾驶员应当自觉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2、宜宾城区所有gofun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系宜宾市政府为了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减少大气污染,鼓励市民使用新能源车辆。经会商后在宜宾老城区、南岸、江北、临港的部分路段施划的少量专用停车位,并设置有明显的交通标志,且施划的车位颜色和其他社会车辆占道车位标线有明显区别,共享汽车停车位系专用停车位禁止其他车辆停放。3、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是由宜宾市国资委与多个职能部门共同规划设定,交管部门仅配合宜宾市国资委对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进行标线施划工作。4、关于您在发帖中的“gofun在宜宾已经没有共享汽车了,还存在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问题”大队将与市国资委取得联系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大队立即将情况上报到交警支队申请将辖区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变更为普通占道停车泊位方便市民出行。若您以后反映此类问题。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可拨打电话8219969,其余时间请拨打支队指挥中心电话2316700。公安交警部门将及时安排路面执勤人员到现场查处。
宜宾公安交管一大队  202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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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企业是交了钱的嘛,现在只要交的钱够多,你可以围一片山一片水一片沙漠等等来收钱。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21-5-20 14: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人车上都可以贴罚单,何况你活人车上?

发表于 2021-5-2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这种事整明白最好,毕竟是公共资源占用和个人需求问题都有

发表于 2021-5-20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一点,那种专用车位是禁止其他车辆停放的,毕竟不是路边划线的那种收费车位,你停那了,人家怎么收费?

发表于 2021-5-2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加精套红!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supercar 发表于 2021-5-20 19:50
说明一点,那种专用车位是禁止其他车辆停放的,毕竟不是路边划线的那种收费车位,你停那了,人家怎么收费?

问题是这个共享汽车现在还有吗??车都没了专用车位留着又不让停。

发表于 2021-6-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晨风未临 发表于 2021-6-9 16:20
问题是这个共享汽车现在还有吗??车都没了专用车位留着又不让停。

没有正式取消之前,就是有效的,至于有没有不重要。
发表于 2022-2-1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朋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在四川网络社区发帖反映的关于“宜宾城区gofun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里的“规定地点”包括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车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还有利用街道、公共广场施划的停车场地),驾驶员应当自觉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
2、宜宾城区所有gofun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系宜宾市政府为了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减少大气污染,鼓励市民使用新能源车辆。经会商后在宜宾老城区、南岸、江北、临港的部分路段施划的少量专用停车位,并设置有明显的交通标志,且施划的车位颜色和其他社会车辆占道车位标线有明显区别,共享汽车停车位系专用停车位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3、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是由宜宾市国资委与多个职能部门共同规划设定,交管部门仅配合宜宾市国资委对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进行标线施划工作。
4、关于您在发帖中的“gofun在宜宾已经没有共享汽车了,还存在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问题”大队将与市国资委取得联系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大队立即将情况上报到交警支队申请将辖区共享汽车专用停车位变更为普通占道停车泊位方便市民出行。
若您以后反映此类问题。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可拨打电话8219969,其余时间请拨打支队指挥中心电话2316700。公安交警部门将及时安排路面执勤人员到现场查处。
交管一大队  
2022年2月1日

发表于 2022-3-7 23: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的潜规则太多了,好好学习,否则一不小心就要遭!

发表于 2022-3-19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4-1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4-13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既然有明显的标志,楼主去乱停被贴单就没得啥子好掰扯的。不过如果该共享汽车企业都已经没有运营了,车位还保留着,交警方面也该拿话来说!

发表于 2022-4-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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