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王维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南充市监委指定管辖,西充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王维登简历 王维登,男,汉族,1964年6月生,四川阆中人,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7月至1988年10月,在阆中市农业局工作; 1988年10月至1997年11月,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7年11月至1999年2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2年4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2年4月至2002年6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2年6月至2005年8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5年8月至2015年4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6年11月至今,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内容来自西充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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