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作多情的请大家别担心,我不想死,谢谢。
我记得很久以前,我讨论过此类事情,不清楚是不是在这里,记不住了。近期各种消息接踵而至,先是青莲6死24伤,又是三位国家栋梁,辽宁宝马车投资失败报复社会,然后是马拉松…我上次讨论这个事情的时候,是二十几岁?还是?不记得了。我只知道,现在的我,应该是对死亡,有了一个更深刻的意识。
5.12汶川地震的时候,我是在地震后的24小时内到达了北川县,为什么我会去,很戏剧性,估计只有编剧才能想出这种剧情…当时是某运营商,安排了一部分人奔赴灾区,要不计一切代价恢复通讯。第一批自告奋勇到达灾区的逆行者们,有两位不幸因为余震,牺牲了。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再派人去救灾,大家一听说,这玩意跟上战场差不多啊,都不愿意去,领导没办法只好安排抽签。
抽签的结果刚好抽到一个特别怕死的人,我当时跟这家运营商有密切合作,在知道了我有意去救灾,但没有资格的时候,高额“利诱”之下,我顶了他的名额。
在灾区建立初期通信,说实话,危险程度绝对比当时的军人危险N倍,要爬山,余震随时可能发生,一旦被石头砸到,很难生还,当时的主要救援力量集中在居民密集区,荒郊野岭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在那段时间,算起来是经历过死亡的,大概5.16日的时候吧,因为太久没洗澡,几天没吃热饭等原因,状态极差,脚下一滑,我最后的记忆就是脚下一滑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三天之后了。
我想,死亡,大抵不过如此吧?没有意识,一片虚无。终于明白,为什么要叫身后事了,我当时醒来之后,庆幸自己还捡了一条命,瞬间后悔为什么要来这里?我死了,我的父母怎么办?我的女儿又怎么办?原来,一个人的身后,有如此之多的事情!
世事无常,活在当下,没有人可以算到,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
其实死亡,对于死者本身来说,应该是一了百了,没有痛苦,没有记忆,没有思维,传说中的怨念和恐惧,在这一刻,应该也烟消云散了。留下的,只有牵挂,别无它事。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死亡,很遥远,因为无病无痛,怎么可能突然暴毙?同样,死亡,也是近在咫尺的事情,意外,往往很突然。
个人建议,为了防止意外,保险,是一定要买的,四大类保险,养老买买社保就算了,千万不要买“分红型”的所谓“人寿保险”。医保还是有必要买的,高额的医保,可以让你更放心的去医院,而不必担心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一定要买的是意外险,一旦遇上飞来横祸,也能有一定的抵抗能力。需要说明的是,不管多高额的医保,均不赔偿意外伤害,一旦死亡,养老保险只会赔你丧葬费和退还已交保费。而意外险,则可以出钱为你治疗伤痛,即使身故,也能赔偿一笔钱,让关心你依靠你的人尽可能的不那么痛苦,也能有一定的依靠。财险,某些情况下,也是意外险的一种,是保障你的财产不受损失的,这里就提一下就是了。
人生在世,鲜有上百年光景的,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事情,多做善事,别斤斤计较,这样,万一你哪天不在了,人家提起你,也只会念着你的好。虽然不管多少人念你的好,你也不会听到,更不会有什么感觉。但是!请你明白,你虽是光溜溜来到这世上,但你离开时,你不是一个人,你会留下很多跟你有关系的人在世上,如果你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在,他人骂你之时,还留在世上的人,听了会舒服?
据胡编乱造的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人,均是死于各种疾病,死于疾病的人当中,除了急症在几个小时内死亡的那部分人算得上没有经历太多痛苦之外,更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说死亡之前是很没有尊严并且处于非常痛苦的状态下死去的。
因此,奉劝各位,珍爱生命,保重身体,尽可能的保持健康,在有限的生命中,尽可能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让人生尽可能的少留或者不留遗憾。只有当一个人在重病之际没有太多牵挂,没有太多遗憾,才会有更平和的心态来面对治疗无效带来的后果:死亡。
只有在以平和心态面对病魔的时候,人,才不会有着极强的求生欲,才不会病急乱投医,更不会在某些特别令人痛苦的治疗方式之下苦苦挣扎,丢掉尊严。
个人认为,只是个人认为,如果某一天,我得了绝症,我会跟所有人说,我绝对不要去经历那些让我极度痛苦,但只会让我有限的延长生存时间的治疗方式。我需要让我在剩下的日子里,有尊严有质量的度过。
我发现,大部分国人,更执着于好死不如赖活着。我就偏偏不这么想,一旦死亡可以预见且不可避免,我一定是坦然面对的。一方面,我要有尊严,另一方面,我不能让一些放化疗破坏掉我的其他可用器官,我很早之前就登记过器官捐献的志愿,我不能那么自私,好歹留点可用的,也许这样,我还能在某些程度下,实现我生命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