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论是解散清算还是破产清算,债权人要实现债权,一定要对债权进行申报,而债权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并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那么个体工商户怎样债权申报的?找法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律师 一、个体工商户如何债权申报 个体工商户作为债权人,要在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申报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债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破产债权分配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作为债权人,要在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找法网进行咨询。 上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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