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楼主的问题,作以下回答。同时希望新闻媒体保持冷静的态度,不要报道不实内容。我院将保留追诉该发贴人责任的法律权力。
1.该患者在我院妇产科行剖腹产手术,术前、术中、术后医疗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且患者及孩子均健康,患者术后乳房无硬结、乳汁分泌量中,无乳腺炎症状。
2.患者符合出院指针顺利出院,返回家中几日后,发现双乳有硬结产生,乳汁分泌不畅。此为乳腺炎初期症状,该疾病在初期一般不采取手术治疗。
3.患者于12月10日返回我院门诊做进一步检查。门诊中医乳腺外科医师在接诊该患者前接了一个电话,此事属实,接完电话后专心为该患者诊断病情,诊断为乳腺炎,并开具处方对症治疗。
4.患者自觉效果欠佳,于12月12日再次来到我院门诊就医,乳腺炎症状仍然存在,医生重新开具处方后,详细登记了情况:待脓肿形成后行切开引流术。
5.患者自行前往区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于12月14日来我院医务科投诉。要求院方派相关人员前往妇幼保健院看望患者。我院医务科人员告知患者:乳腺炎是一种常见疾病,乳腺脓肿的形成系疾病的发展及转归,与我院医务人员在对该患者看诊前接电话无因果关系。但是考虑患者情况,我院医务科在医院无责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人员次日前往探视。
6.12月15日上午10时30分,我院工作人员购买鲜花,电话告知病人即将前往探视患者,但是患者明确拒绝院方探视,态度强硬。
7.12月18日,患者家属再次来我院医务科就此事协商,我院医务科明确答复患者,目前就我院调查情况显示,该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属于正常的疾病转归,和我院医务人员接打电话无任何因果关系。如果患者不予采信,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详细告知患者家属鉴定流程及所需材料。患者家属再次要求院方前往探视。
8.我院工作人员于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点,再次购买鲜花前往妇幼保健院看望该患者,并就我院医务人员在对其看诊之前接电话一事作出诚恳道歉,并表示将严厉处罚该医生。患者家属表示,此事他们希望院方给予其他说法,院方工作人员询问其要求,患者家属称要商量后再告知院方。
9.12月21日上午,患者丈夫借孩子奶粉钱、亲朋好友看望就餐费、后续治疗费等向医院提出要50000元(五万元)人民币人道主义补偿。院方明确拒绝其要求,并再次告知该患者家属正规的医疗事故鉴定途径,如果鉴定医院有责任,医院绝对顶额赔偿损失。患者不予接受。
10.12月21日下午,患者本人及家属10余人手持“眉山市中医院草菅人命不负责任”的横幅由府街一路步行至我院大门处,“声讨”我院草菅人命,并引来不明真相群众数十人围观,严重扰乱了我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我院保持最大冷静态度,再三告知患者及家属应走合法鉴定路线,不要影响医院医疗秩序,患者不予理解,逼于无奈,我院报警。派出所到现场后,进行尽30分钟劝告后,患者家属才撤掉横幅,并前往我院会议室协调。
11.东坡区应急办、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思蒙镇政府、我院院长及医务科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纠纷调解会。会上,区公安分局领导正告患者家属,他们的举动已经违反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请患者及家属走合法鉴定道路,不能再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我院院长就患者疾病再次做了详细的解释,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与疾病的发展及转归无任何因果关系,患方由医务人员态度问题就提出5万元赔偿是毫无根据的,希望患方保持冷静,明白道理,走合法的鉴定路线,如果鉴定我院有责,我院将顶额对其进行补偿。患者家属表示理解并离院。
以上为此次事件的全部详细经过,综观楼上顶贴者,全部为列兵新马甲,用心良苦,可见一斑。在此呼吁新闻媒体应在调查核实清楚情况后再向公众发放信息,否则医院将依法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诉发贴者及网站责任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