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某网友过境某乡镇,行至一条窄路时,后排右侧的乘员被路过的电瓶车上的不明物体割伤了脸,当场鲜血直流。
电瓶车在肇事之后,加速逃离现场,网友当即决定加速试图截停电瓶车。万万没想到,两分钟之后,电瓶车由于多种原因操作不当,跌进了路边排水沟。
网友立即下车查看,并拨打了120,电瓶车驾驶员此时已经昏迷不醒,电瓶车搭乘人身上也是伤痕累累。120到现场后,带走了两名掉进排水沟的伤者,而网友车上的伤者,由于伤势轻微,被医务人员简单止血消毒后,说拿点消炎药就没事了。
其实,本来这个事,和稀泥的做法大概率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双方均不是省油的灯…
电瓶车这一方的家属表示,因为网友驾车追赶才造成的事故,要求网友赔付医疗费。网友则表示,你是自己摔了的,两车根本没有接触,跟我并无责任。但我车上受伤的乘员,你应该要赔付医疗费,受伤在脸上,全部愈合那就皆大欢喜,留下疤痕还要赔钱。
今日,网友跟我说到这个事情…我告诉他,你只不过是想送你车上受伤的人包扎伤口,跑得快了一些,路上见到最初肇事的车辆逃逸过程中出现事故,你上去顺手打了个120而已!救人为重啊!你去追赶电瓶车干嘛呢?你必须相信交警能抓到肇事车辆,根本不需要追赶!提供行车记录仪,剩下的交给交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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