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米易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中共米易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攀枝花市见义勇为行为审核认定办法》《米易县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办法》的规定,经攀莲镇人民政府和国网米易县供电公司申报,中共米易县委政法委员会调查核实,米易县见义勇为部门联系会议研究,拟确认赵德伍、吴帮明、蔡福祥、沙史乙、黄永生、吴复俊等6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现将相关事迹公示如下:
赵德伍、吴帮明、蔡福祥事迹
赵德伍,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家住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10社,成都高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环卫工人。
吴帮明,男,汉族, 1971年4月出生,家住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2社,成都高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环卫工人。
蔡福祥,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家住攀枝花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34号14栋1单元,攀枝花市中心医院退休职工。
2021年2月3日上午9时50分许,东莞华亦采景观工艺有限公司4名工人驾驶船只在安宁河二桥下方的河中央检修灯会灯组,船只突然熄火,在重新启动船只过程中,河水涌入船舱,船只沉入河中,船上4人落入河中。在河边冲洗亲水平台的赵德伍、吴帮明见有人落水,不顾天气严寒,迅即脱掉衣服,跳入河中,游向落水者,二人抓住其中一名落水者奋力游向岸边,成功将其救上岸,吴帮明未作片刻休息,跳入河中继续救人。在安宁河堤上散步的蔡福祥看到有人落水,不顾自己年事已高,脱掉衣服,跳入河中,游向其中一名落水者,面对惊恐万分的落水者,蔡福祥一边进行安慰,一边奋力将其拉向岸边,在离岸边10余米处,与返回的吴帮明共同将其救上岸。
沙史乙事迹
沙史乙,男,彝族,2001年3月出生,家住米易县撒莲镇摩挲村10组。
2020年7月5日晚19时许,沙史乙与朋友在米易县安宁河堤边散步,看到一名女孩掉入河中。当时正值大雨过后,河水湍急,女孩渐渐要被冲远,情况十分危急。沙史乙与周围群众赶紧折断一根树枝,伸向女孩,让其抓住向上拉,因河水冲击力太大,未能将女孩拉上岸。沙史乙便翻越河堤栏杆,一只手抓住一根网线,另一只手抓住女孩往上拉,在此过程中,沙史乙掉入河中。沙史乙不顾自身水性不好,抓住女孩努力将其推向岸边。这时,岸上的群众找来一根绳子放入河中,有人攀着绳子来到河中,二人将绳子系在女孩腰上,岸上群众用力往上拉,二人合力往上推,成功将女孩救上岸。另一名参与救人者,事后经多方寻找未找到。
黄永生、吴复俊事迹
黄永生,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家住米易县攀莲镇清桐路13号5栋1单元402号,国网米易县供电公司撒莲供电所副所长。
吴复俊,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2月出生,家住米易县撒莲镇金花村下半沟社8号,国网米易县供电公司撒莲供电所职工。
2019年9月10日上午9时40分左右,黄永生在途经丙垭路与原214省道交叉路口处,偶遇突发车祸,车祸现场有人员受伤,情况紧急。 黄永生第一时间联系垭口卫生院,得知垭口卫生院没有救护车。黄永生又立即打米易县人民医院120电话,可是120从县城最快也要半小时才能到达,为了让伤者能尽快得到救治,黄永生迅速自己开车将垭口卫生院医生接到事故现场处理伤情。这时,驾车经过事故现场的吴复俊,也迅速停车,主动协助医护人员救护伤员。县医院医护人员到达后,二人又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放上单架,将伤者捆绑好,从狭窄的堡坎下抬出来送上救护车。事后,黄永生又驾车将垭口卫生院医生送回垭口卫生院。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人及其事迹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向县委政法委电话、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12-8172463。
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125号,邮政编码:617200。
中共米易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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