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 安 县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蓬 安 县 公 安 局 南 充 市 蓬 安 生 态 环 境 局 蓬 安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高考、中考期间,我县城市建成区严格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禁噪起止时间:2021年6月3日-8日,中考禁噪起止时间:6月12日-17日。 二、禁噪期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除应急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凡考场(高考考点:蓬安中学,中考考点:周口中学、蓬安二中、桑梓小学)周围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餐饮店夜间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四)禁止露天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进行室内外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三、高考、中考期间,公安、环保、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禁噪专项整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方便市民举报,设立投诉电话:公安部门0817-110 、环保部门0817-12369、综合执法部门0817-12319。 特此通告! 蓬安县公安局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31日 编审 谢斌 编辑 新闻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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