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请原谅我的无心打扰,因为事出有因,我家人及亲戚多次和贵院协商在你院发生的医疗事故,不知是不是贵院太忙还是怎样,导致我们连吃多次闭门羹,或者贵院“工作人员”采取踢皮球的态度,我们咨询法务部工作人员,我们想请相关负责人出面协商解决贵院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法务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们没有负责人和我们谈,医院层面没法和我们谈。既然我们找不到负责人,又没有人和我们谈,于是商议决定,我们借助网络平台请南充川北医学院院长出来回复一下患者家属疑问。 我家亲戚在2021年5月6日来你院做其他康复治疗,来时人精神可自由行走。你院2021年5月7日上午安排患者做血透,在做血透的过程中,因为你们医院工作人员失职疏忽造成患者失血过多,(护士在外面打接电话,不重视患者就医问题)在医疗事故发生后,你院工作人员并未立即通知在门外等候的家属,而是擅自处理了你们失职造成医疗事故的现场,把患者带血的床单私自处理掉,带血的裤子装进袋子,并私自清理了事故现场,据患者陈诉当时失血过多,造成眼前发黑,全身无力瘫痪在床上,医院当时叫了很多医生过来抢救。 因为我们不懂医学问题,只知道按照医生的要求去缴费,抽血化验,严重的时候你院医生还让我们住ICU,但我们考虑到自身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该笔费用,所以没有去ICU室,医院就用了其他方式来治疗患者。 在事情发生后的日子里,截止2021年5月25日,医院负责人或者相关医生护士从未来病房表达歉意,也从未提及如何处理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考虑到患者的精神状态和情绪不安,我家人及亲戚在2021年5月10日和医院人员第一次进行协商,在第一次协商的过程中,医院明确表达是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同意负责并赔偿。 因为第一次协商医院同意赔偿,但并未做出具体赔偿事项,在2021年5月21日,我们第二次去找负责人协商赔偿事项,医院的护士长说这个确实是医院的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因为失血大概200毫升(具体多少我们无法确认,根据拍照图片和清理事故现场可能失血量巨大)医院护士长说,因为失血200毫升,我们免费补你300毫升血。我们患者家属觉得这个解决方式不合理,再加上病人好好的,现在连床都起不来了,考虑到失血严重,怕引起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后续许多治疗费和检查费,觉得这个方案不合理,我们需要再回去问下患者的自身有没有其他不适,再综合考虑赔偿事项。(附协商录音内容) 回病房和患者沟通后,在当天5月21日第三次再去找相关负责人,但相关负责人的态度很冷漠,很明显不想承认这件事,也不想再协商赔偿事项,而是带患者家属去法务部,叫患者走程序。 因为患者家属不懂法律程序,又只想把这件事快点解决好,这样让患者情绪不再激动,平复心情,利于病情恢复,于是2021年5月25日患者的其他家人及亲戚特意从成都赶来川北医院再次协商,5月25日上午11::44分赶去护士长处协商,在护士站的护士告诉我们护士长下班了,我们就很好奇贵院的上下班时间如此随意?造成医疗事故难道还不足铭记?
面对上午护士长的闭门羹,我们只好回去等下午上班时间,下午3点左右我们就去找了办公室主任,见办公室主任不在房间,就问了旁边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主任不在,我们就觉得好奇,主任不在,又没上班还把办公室门和电脑开着干什么? 在多次找人协商解决未果,我们又去了其他部门,在法务部我们表达了我们的诉求,我们想和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得到法务部人员的回复很心寒,我们能做的,该做的都做了,明明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为什么得不到解决,看不到医院的态度?因为医院的人员造成医疗事故,导致我家亲人现在还不能起床行走。
在5.25日后,医院一直在开药治疗,现在患者有所好转,但是院方医生态度的问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说失血过多没事,正常。我们家人只要人好了没事正常,出现医疗事故我们也能理解,催我们出院也可以理解,但是在2021年5月7日后的所有费用由医院承担,我们可以毫不追究。
综上所诉,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借助网络平台来解决这次重大的医疗事故,还请相关部门或者负责人给我们一个明确有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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