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政府于2020年11月中下旬开始对路边划线停车位进行停车收费,收费项目为【公共资源占用费】。
收费标准: 1.一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5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二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4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三类区域街道收费:起价2元/泊位/小时,首小时后每2小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就算我每周只上22天班好了,每天停车费最少要9乘30=270元,一年光停车费就要270乘12=3240元。这还是我家里可以停车的情况下,要是换乘没有自己停车位的老小区,一年还得翻倍!这么高的收费标准各位是否为老百姓考虑过?
从主客观角度,我认为政府出来安排路边停车收费是极其不正常的!首先公路属于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中国国民每一个人都能临时使用的,而不是你当地政府利用这一肥缺成为资金收入的条件。然后会影响交通路况,如原来的路边街道不能停车的如果停车则属违反交通规定罚款处理,而现在任何一个能停车的道路边或路口或交通要道都可以停车,因为,给人们的观念是反正是交费,停哪里都一样。从而不顾及交通隐患。如阆中七里开发区塔山街,街道宽度不足以六米,是内外市民和学生上学的往返主道,而政府却划出一半用来停车收费的猎头,到出行高峰期隐患便林林丛生。另外,阆中是个古城,不能让这项资金链影响社会来阆观光旅游。最后就是本身街道就狭窄,加之现在电动交通工具众多,上学、上班族一到高峰期都成了城市畅通的一大难题。
深受高额停车费的负担,我最近研究了一下,从已知法律法规中均未发现有法律支持市政收取路边停车费。现提出如下疑问:
1、路边划线停车收费是否合法?依据文件从何而来?
2、收费标准是怎么来的?现想咨询收取路边停车费是否合法?
①据我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得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无论是市政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的做法,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没得法律做支撑,就没得合法性!
②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老百姓使用。不应该由市政部门来进行经营。因为我们公民在购买燃油、车船税,路桥费的过程中就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和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③最新《交通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个人和单位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也就意味着路边停车位是公共的,没得任何人能以各种名义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
④最新《交通法》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并没有要求当地政府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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