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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侯书记 是我打G没有看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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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1-6-1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鬼真的要看主人吗?请原谅我不能说成打狗!因为他表面披的是人皮;我实名举报这个巴州区法院领导、法官,他是谁的奴才、爪牙?侯书记您我都非常十分清楚,用不着说破吧?当年他以莫须有的罪名栽赃陷害我,除了他主子授意外,他自己也是急于想在主子面前立功表现一番吧!此次党中央开展政法教育作风整顿活动,面对铁证如山的举报,某利益集团还极力想包庇他逃过此次审查,竟然把举报信件与证据转交区法院处理,相信当时各种善后应对之策、台词都是精心布置准备好了的吧?侯书记你曾经也要求过:绝不能由被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所在单位核查举报线索.......】不过省政法作风教育督导组同志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市委何平书记刚直不阿铁腕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是某利益集团始料不及,坏事做得太多了,最后只能选择让他投案自首也是它们的无奈之举吧?
     侯书记 还记得您当年任市国土局老大时,我和乡亲们在您办公室互不设防,开心愉快的交流过N多次的那些日子吗?可以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吧?以至于后来招来某利益集团用其它方式,在我们面前风言风语诋毁您的形象!但我和乡亲们依然坚定不移选择相信您的人格魅力!目前看来区法院这个严重违法违纪分子确实是投案了,但他栽赃陷害我的冤案,又该由谁来给我纠枉平反呢?我的实名举报是不是打了某利益集团主子的脸了?导致他的门生、爪牙从中作梗,让我的举报至今无任何官方正面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回复;说好的:严格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加大查纠力度,针对问题线索,一条一条查清,一件一件办实,做到不留尾巴,不欠法律账,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不走过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切实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侯书记您是政法老大,又是高级知识分子,如何能够依法依规解决我的莫天冤案?对于您来说是小菜一碟吧?所以喃 我这个穷泥腿杆子,只有向您这位大权在握的老朋友求助了,望堂堂政法侯书记您追忆过去的旧时光挺直腰杆,抛开杂念于公于私斗硬帮扶一把穷朋友早日沉冤得雪!感谢了中文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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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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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朋友 也不要悲观过度 不到最后不要下定语。要相信你的这位老朋友的能力和人品,他既是巴中政法老大,又是高级知识分子,对你的这点小事算得了什么呀?你不是说在这个片区凡跟他接触过的老百姓对他的评价都是很不错的吗?在他遇到法院院长时花10秒钟时间,只需说一句,“”X院长,把XXX那个案子查一下,尽快依法作个了结“”要不了3天就给你处理了。毕竟你们是熟人、朋友,好办事。民间有句俗话说的好:打鬼就鬼,抱住鬼腿,这事有本就该他管,不论案子由多少鬼,你有这么大的腿可抱,还怕那些小鬼敢推诿不处理吗;为什么不牢牢地抱住这个大腿呢?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0 1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21-6-10 17:18
老朋友 也不要悲观过度 不到最后不要下定语。要相信你的这位老朋友的能力和人品,他既是巴中政法老大,又是 ...

谢谢老朋友的关心,有人的腿杆太粗,我抱不了,人家位高权重,我等贱民在人家眼里无人足轻重!
发表于 2021-6-10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及时兑现那些在会上讲得唾沫乱飞的话。好好学习党史,多为群众办实事。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0 1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隔壁的老王 发表于 2021-6-10 17:46
确实应该及时兑现那些在会上讲得唾沫乱飞的话。好好学习党史,多为群众办实事。

只能说巴中本地集团势力太强了,党纪国法在这山卡卡都暗然失色了。
发表于 2021-6-1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1031214586 发表于 2021-6-10 17:37
谢谢老朋友的关心,有人的腿杆太粗,我抱不了,人家位高权重,我等贱民在人家眼里无人足轻重!

你的这个帖子可能说得都是实话,真话,一语中的,直击要害,但你的那位老朋友虽然是高级知识分子,但他是四川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并不是学的法律专业,所以有些事情要理解,要体谅政法一把手的难处特别。谨防整风过后接到就来个反右。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0 1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21-6-10 18:58
你的这个帖子可能说得都是实话,真话,一语中的,直击要害,但你的那位老朋友虽然是高级知识分子,但他是 ...

既然人家连党中央开展这么严肃的活动都在走过场,纯粹赤裸裸的应付,连遮羞布都不要了,根本就没有把你老百姓的生死放在眼里,我又有啥子可顾虑的呢?你说呢老朋友?

发表于 2021-6-10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帮你的,帮了你害了他,孰轻孰重你应该知道吧。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0 20: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众律师 发表于 2021-6-10 19:49
不会帮你的,帮了你害了他,孰轻孰重你应该知道吧。

害不了,事件内幕侯书记非常清楚明白。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0 20: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众律师 发表于 2021-6-10 19:49
不会帮你的,帮了你害了他,孰轻孰重你应该知道吧。

朋友你替候书记考虑复杂了,整件他非常明白。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1-6-10 2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1 07: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艳楠 发表于 2021-6-10 21:24
希望结果如你所愿。

哎,艳楠兄本地利益集团的势力太强大了,我一个如旷野小草的贱民只能喊天叫地。
发表于 2021-6-11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记得巴中市中级法院前届院长王强吗,四川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熊医生的申诉,认为申诉理由成立,(2008)巴刑再终字第4号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定维持的(2002)巴市刑一终字第31号刑事判决确有错误,一是判决的非法行医罪由于主体不适格,不能成立,二审该判决适用酌定减轻厚围巾最高法院核准生效就交付执行,虽然执行完毕但判决还是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已经决定兰新华调遂宁,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四川省高级法院办公室主任王强调巴中人院长,所以省高院作出(2011)川刑监字第4号再审决定书,指令巴中市中级法院再审。王强院长非常清楚省高院指令再审的目的就是撤销(2008)巴刑再终字第4号刑事裁定书,或有巴中市中级法院将(2002)巴市刑一终字第31号刑事判决依法层报上级法院复核,按照核准程序或由四川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重新审理,或由最高法院撤销改判,或最高法院核准生效,也可在申诉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撤销错误判决宣告无罪。经合议庭审理后王强院长由亲自主持听证,明确判决非法行医罪不能成立,排除了医疗事故可能。在王强院长出差由何齐副院长主持法院全面工作期间,何齐副院长与其他副院长一道协商后,由何齐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不让熊医生知道直接由审判长将判决修改成撤销已经执行完毕但未生效的(2002)巴市刑一终字第31号刑事判决撤销,变更起诉罪名改判熊医生医疗事故罪。王强院长自知不是巴中地头蛇的对手,自觉离开巴中市中级法院,以让出了院长位置,调司法厅去了。由于变更起诉罪名罪名改判熊医生医疗事故罪的决定经过了巴中市政法委某领导许可,使得熊医生申诉十年至今无果。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熊医生反复向指导组,政法委,巴中市中级法院举报,申请,但侯书记既主持的政法委卵都没有卵一下。


别再傻傻地认为巴中政法系统还可能有公正,如果真有公正出现都属于是漏网之鱼,是领导们疏忽大意放过了公正漏网,属于奇迹。如果要想你的错案得纠,唯一的办法也只有提钱跟你老朋友说好话,他不同意的话啥都是卵的。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1-6-11 0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21-6-11 08:37
还记得巴中市中级法院前届院长王强吗,四川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熊医生的申诉,认为申诉理由成立,(20 ...

   哎  喊冤跑了十多年,穷得叮当响吃饭都成问题啦,哪有钱上贡嘛,老朋友我还是佩服你,姜还是老的辣!眼光独道!再说 侯老板咋可能收小老百姓这些米米嘛,人家是高级知识分子咋可能一身铜臭呢?
发表于 2021-6-11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1031214586 发表于 2021-6-11 09:04
哎  喊冤跑了十多年,穷得叮当响吃饭都成问题啦,哪有钱上贡嘛,老朋友我还是佩服你,姜还是老的辣! ...

嫌铜臭的不一定也就认为银子臭,金子臭。

对古语要正确理解,高级知识分子,大官都鄙视那些满身铜臭的人,为什么鄙视呢,因为高级知识分子,大官们本身就不缺钱,他们的出手自然也就不是用小钱,他们是上等人,根本就不需用铜钱,铜钱是下等人使用的货币,在他们眼里根本就看不起下等人,看不起使用铜钱的人,假如你用个铜钱去向他们行贿,在他们眼里就是侮辱。所以至少得使用白银,当然最好是黄金,奇珍异宝了。翻看古今案例,有哪个向官员行贿台积框铜钱去的,这不都是因为官员们嫌弃铜臭吗?

发表于 2021-6-1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啥子冤案说来大家听听
发表于 2021-6-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缘去 发表于 2021-6-11 11:30
你是啥子冤案说来大家听听


因2000年接受某乡卫生院的邀请参加一次剖宫产手术,术中发现产妇子宫收缩乏力,经救治在术后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有乡卫生院医生陪护转院去输血及进一步治疗,途中产妇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因为无法查明产妇死亡原因,不属于医疗事故。通江县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10你有期徒刑,巴中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无证据证明行为与就诊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减轻处罚,改判3年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发现二审判决酌定减轻未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生效,巴中市中级法院再审作出(2008)巴刑再终字第4号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原判,申诉后四川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申诉理由成立,(2008)巴刑再终字第4号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定维持的(2002)巴市刑一终字第31号刑事判决确有错误,一是判决的非法行医罪由于主体不适格,不能成立,二是裁定维持的二审该判决由于适用酌定减轻未经最高法院核准,虽然执行完毕但判决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作出(2011)川刑监字第4号再审决定书,指令巴中市中级法院再审。经合议庭审理后由王强院长由亲自主持听证,明确判决非法行医罪不能成立,也排除了医疗事故可能。由于王强院长出差,交由何齐副院长主持法院全面工作期间;经何齐副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将合议庭评议作出的(2011)巴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撤销原刑事裁判有审判长黄晓东直接修改成撤销原刑事裁判,变更起诉罪名改判医疗事故罪,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由于变更起诉罪名罪名改判熊医生医疗事故罪的决定经过了巴中市政法委某领导许可,使得熊医生申诉十年至今无果。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熊医生反复向指导组,政法委,巴中市中级法院举报,申请,但由侯书记既主持的政法委卵都没有卵一下。
现在案子存在的事实及法律问题是:
1、就诊人死亡原因无法鉴定,无证据证明熊医生的行为与就诊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不能认定是熊医生的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判决医疗事故罪无事实根据;
2、法院对二审公诉案件变更起诉罪名改判无法律依据;
3、巴中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适用酌定减轻,未经最高法院核准就交付执行,虽然经巴中市中级法院两次再审撤销,但巴中市中级法院跟省高院及最高法院不是一个审级,不能以再审裁判代替上级法院依法对酌定减轻案复核裁判。
4、由于该案是经政法委领导表态作出的裁判,虽经政法委协调过,但政法委书记不开口,哪个都不敢依法处理。
发表于 2021-6-11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以来网上通报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被查的有多少,占政法干警的比例是多少?再看违纪违法被查的政法委书记有多少,占政法委书记的比例是多少,就不难想象政法委书记这个职位也属于高危呀。

发表于 2021-6-1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巴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领导努力整成夹生饭,对群众举报的冤假错案全整成夹生案;
别着急,这届领导退休后巴中的情况可能就会好一些了。

发表于 2021-6-13 13: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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