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江县正在集中进行2021年上半年的岗位聘用流程。一批老教师准备按“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第35条第(3)款和“川人社办发(2018)69号”文件第三条第(三)项第(3)款“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累计满30年的教师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可不受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这一优惠政策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五级”申报,却被通江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不符合川人社办发(2018)6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在农村中小学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的教师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首次竞聘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教师岗位时,可不受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因此,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然而,他们是按照“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累计满30年的教师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这一规定进行申报,而且,我们也从未享受过任何优惠政策,但仍然遭到通江县人社局的拒绝。
按照通江县人社局的做法,那么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和(2018)69号文件中关于“在农村中小学工作累计满30年的教师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可不受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这一优惠政策,自然就成了一纸空文。
去年就有教师两度遭遇此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所以发帖仅仅为了被关注关注而已。关注他们这些在农村中小学工作30年及以上的即将退休的教师。他们要求享受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第35条第(3)款和川人社办发(2018)69号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3)款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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