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丰谷110井天然气集输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丰谷110井天然气集输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报告书的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见本公示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公示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练晓勇 联系电话:1862815093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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