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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法律威严,不容践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伪造事实 法官没有被追究责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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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22 17: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威严,不容践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伪造事实判案,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追究法院法官应有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2-2-23 2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者多次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去找熊院长都不在,多次打他办公室的电话也不在,他是不是没有上班?
 楼主| 发表于 2022-2-27 00: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伪造事实判案,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受害者对此表示抗议
 楼主| 发表于 2022-2-28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伪造事实判案,田法官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没有被追应有的责任 。
 楼主| 发表于 2022-3-4 2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威严,不容践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伪造事实判案,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追究法院法官应有的责任。
发表于 2022-3-5 09: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楼主| 发表于 2022-3-6 2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胆子真大,敢伪造事实判案。
 楼主| 发表于 2022-3-8 2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威严,不容践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伪造事实判案,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追究法院法官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2-3-10 2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伪造事实判案,不知他们是怎么学习党史的?怎么教育整顿的?
 楼主| 发表于 2022-3-10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法官伪造事实判案,受害者给熊院长反映,熊院长不管 。
发表于 2022-3-11 07: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已经看到回复了!怎么解决的??
发表于 2022-3-11 07: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汤明武 发表于 2021-12-27 21:25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忠明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用开发商伪造的证据,做主要判审依据,告了也是 ...

继续!一定会成功的!
 楼主| 发表于 2022-3-11 10: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3-11 1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发表于 2022-3-11 1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国家应该严查,这事手拿神圣法律的主刀人,那是有生杀大权的执行者,如果任由其而为之和直接罪犯有何区别!而且还是知法犯法!

发表于 2022-3-11 1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真的病了!蛀虫太多,我不是一样遇到,我有别人算计我的事实证据!别人就有我微信下单的需求,没得任何签收手续!法院以高度盖然性!人家凭什么?就凭老丈人是成都户口,我是外乡人!!
 楼主| 发表于 2022-3-13 23: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21: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伪造事实判案,田法官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没有被追应有的责任 。
 楼主| 发表于 2022-3-15 2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德高 发表于 2022-3-11 12:14
现在的社会真的病了!蛀虫太多,我不是一样遇到,我有别人算计我的事实证据!别人就有我微信下单的需求,没 ...

唉!
 楼主| 发表于 2022-3-17 2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威严,不容践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伪造事实判案,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追究法院法官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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