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乡间大道(可能就是吴志萍本人)的这个跟帖“也不知道中央什么时候才搞四川的院长庭长”短短的19个字,就暴露了她的浅薄无知!
一个在法院混了30余年的“退休法官”,即使不是法律科班出生,是当年靠着“根红苗正”或者走关系进入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几十年,耳濡目染,都应该懂得干部或者司法的管理权限吧?!
按规定:中央管理省部级干部,四川省政法部门有:王雁飞(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邓勇(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叶寒冰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公安厅厅长),王树江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键(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这5人是中央管理的副省级干部,请问楼主你的意思要搞哪一个,你举报了吗?你有确凿的证据吗?
至于市州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副厅级,是省管干部;县区级别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副县级,由市州管理。
法院的庭长分法院的级别,省高院的庭长一般处级,个别副厅级;市州法院的庭长一般正科级,个别副县级;县法院的庭长一般副科级。
所谓“也不知道中央什么时候才搞四川的院长庭长”纯粹是一篇胡言!就是浅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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