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又被称为“民告官”,是党在司法领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加强党的领导、树立党的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力保障。 回顾历史,建国以来的行政审判从消除立案“门槛”、全面畅通诉讼渠道,到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再到创新管辖制度、破解行政诉讼“主客场”难题……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与时代同频共振,取得了长足发展,走过了辉煌历程。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川08行终73号行政判决中杜撰、虚构、伪造法律法规条文不采信司法鉴定,将苍溪县住建局提交的虚假证据不经过法庭质证装入副卷决定判决。此案已经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提审中主持达成的行政调解采信了司法鉴定,纠正错误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行再9号提审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一个行政审判案件可以解决的问题,却因为枉法裁判引发关联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数十件,已经历时接近六年,导致两民企关门,上百员工失去就业机会,至今尚未恢复正常经营,经济损失上千万,在苍溪县、在广元市、在四川省和全国造成恶劣影响。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 审理中( 属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73号的关联案件)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汇川率领两庭长的组成的合议庭拒绝审理案件主要事实和关键证据,苍溪人民政府副县长、局长等六人出庭不出声,合议庭无缝对接苍溪县行政机关 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司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庭审视频观看人次超过九万。 2018年夏天,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汇川(曾担任苍溪县人民法院院长)与苍溪县委、县政府领导与部门领导、苍溪县人民法院院长舒强领导违反“三个规定”,“协商研究”举报人的检举控告,采用非法关押举报人、案件再审、花费巨额财政资金组织实施虚假民事诉讼三“组合拳”,继续报复陷害举报人。以上案件,法院系统的典型“顽瘴痼疾”你们都用上了。 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程序空转,“推磨磨”、“转圈圈”,要求举报人对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申请再审,我们早于2021年5月上旬给张阳院长提交《院长启动行政再审申请书》却不见回应。请问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是官民和谐“推动器”还是官民矛盾“推动器”?2016年以来,中央部署了“放改服”、民企保护、涉企冤错案件纠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一系列大政方针,希望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地执行。 最后请求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张阳院长举行听证会调查审查我们的申诉,请求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和四川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高度重视。 [size=21.3333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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