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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四川宜宾:依法征收 向两户漫天要价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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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1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成都6月17日电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25号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两户拒不配合征收、漫天要价的被征收人的上诉请求,依法维持了宜宾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这个依法征收的典型案例,为被征收人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让民生工程在法治的框架下顺利推进。

       由于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建设需要,2017年起,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分期分批对原宜宾制材厂公产和宿舍等20多幢1000多户破旧的房屋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制定并公示了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给予一定奖励。

       由于这些房屋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绝大多数住户搬迁意愿强烈,在约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签订了协议并腾空交房,自愿签订协议的比例达到99.7%,只有极个别住户提出远远超出政策规定的补偿诉求。征收部门和街道的工作人员多次宣传政策,但这个别住户不接受,其中有两户人(产权人为同一人)从2019项目启动到现在都未签协议。

       为此,翠屏区政府对其启动依法征收程序,两户就翠屏区政府做出的补偿决定书向宜宾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宜宾市政府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随后,该户又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中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该户又提出上诉,四川省高院终审判决维持了补偿决定书。

       “对于两户拆迁户而言,不仅意味着必须搬离房屋,而且政府的奖励也无法拿到手了,算下来,比别人少领10多万元。”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武装部长、副主任郑仕洪说。

       据悉,宜宾市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容貌工作要求出发,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为维护依法征收的秩序,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翠屏区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对拒不签订协议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依法强制征收程序,为加快推进该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和法律依据。同时,翠屏区主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问题,使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法律的框架下顺利推进,城市形象获得更大提升。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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