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苍溪县行政执法错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案都必须纠正!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是否有黑、有恶、有伞,都需要事实说话,任何口头表达和书面材料都必须依据事实。
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2015年11月3日至2019年3月住建局合并执法局,执法局为住建局加挂牌子)。行政执法案卷和县政府复议案卷(包括没有诉讼的部分),法院诉讼案卷里支持住建局、执法局、苍溪县政府做法的证据都经不起事实和法律检验。具体说存在多项隐瞒、虚构、伪造、毁灭证据,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危害后果严重,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策,可以核实关键证据和主要事实,也可以核实全部事实,就是不能拒绝核实核对,必须尊重事实,有错纠错。
二、行政执法机关、县政府、司法机关、整顿办公室,纪检监察机关等等都可以发起纠错,按程序进行就是。就是没有拒绝纠错,没有推卸责任,转圈圈,推磨磨的规定。
三、根据多元化化解纠纷矛盾的精神,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手段很多,方法各异,但是都有一点,就是必须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不包括割麻胡。
四、无论如何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多元化弥补损失,都离不开责任追究和错误认定,但有是否享受政策从宽的依据,是否集体承担责任情形,是否有属于可以宽容包容的错误,是否有责任人已经判刑等情形,是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等等,住建局的规划股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已经判刑等等是否考量从宽,必须根据事实认定。
五、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特权,不然属于报复陷害或者诬告陷害,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县司法局既归口政法队伍,接受政法委领导,也是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单位,承担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层面工作,和过去的政府法制办一样承担政府法治把关责任,必须按职责担当作为,如果拒绝履行职责,汇报虚假情况,或者阻扰核实具体实施,我们将作为政法干警单位违法违纪,依法向各级检举控告。[/c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