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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全国至少有21家“人民医院”,为非公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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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9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天津人民中医院、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沐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有限公司等21家“人民医院”均为民营性质的非公立医院。


天津市人民中医院成立于2021年2月,由天津北方文化集团100%持股,法定代表人旗下有关联超410家企业。

辽宁的阜新市太平区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于2018年2月7日,是由阜新市为民物业有限公司100%持股。该院于2009年12月9日由原市二院和原市妇产医院整合而成。

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成立于2016年6月14日,其大股东是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2018年11月28日,常宝钢管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嘉采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90%股权,交易价不低于3.51亿元,待协商一致后另行公告。常宝钢管企业表示,此次出售股权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能源管材主业,退出医疗服务行业。

沭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原是由江苏众润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江苏众润是一家主业为房地产开发的公司。2017年,该院股东变更上海民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该院进入破产清算流程。

此外,还有“人民医院”,却是个人出资成立的医院,比如阜宁县新区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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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家非公立的“人民医院”中,江苏省数最多,为6家。它们是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泗阳县人民医院、沭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阜宁县新区人民医院、阜宁新城人民医院。

2008年,原卫生部就已发文规定,“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XX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2020年7月21日,国家卫健委联合4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排查清理,“医疗机构命名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


各地也积极推动,2020年12月30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江苏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称,严禁利用名称误导患者,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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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9 15: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医院应该: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不得有:人民二字,例如:人民银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发表于 2021-6-30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立、私立不重要,重要的是:是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当然,是为人民服务。是“人民”,不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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