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警不对电动车是否超标做界定,就简单的将汽车扣了了事,也存在执法不严谨之误。电动车是否超标、是否超过最高限速,超标的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都是界定这次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虽说大家开车都主动遵守车让人的规矩,但是也有让无可让的情形,不论青红皂白让机动车担个次责,而没有正确依据,是完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讨个公允的。
不对随意违反道法的电动车驾驶人员加强管理,造成现在的成都超标电动车泛滥,破坏力极大的超标电动车超速在非机动车道里穿行、随意逆行、侵走机动车道、跨越双实线、闯红灯等等违法违章行为司空见惯,这是对正常交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也应该是惰政的一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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