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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垂钓爱好者,长江流域通江段这些地方可以钓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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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垂钓作为一项户外活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爱好。小可怡情,大可养志,以至古往今来,痴者无数。但在生态环境的恶化和长江生物资源的过度捕捞,导致很多水生生物资源正在陷入枯竭。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官网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繁殖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目前鱼类繁殖期已过,各位垂钓爱好者也时刻关心着长江流域通江段垂钓解禁情况。在此,小编把通江段垂钓条件、垂钓范围以及永久性禁渔区等相关情况告知各位小伙伴。同时,也希望大家遵照执行,绝不能以身试法。四川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范围为小通江河赤江七页坑至诺水河镇平溪大桥、大通江河碧溪水文站至陕西交界处河段)、大通江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范围为大通江河九浴溪大桥至碧溪水文站、长胜大桥至石洞口河段)和小通江河流域(其范围为小通江河小江口至陕西交界处的所有河流)为永久性禁渔区,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和垂钓。县域内除永久性禁渔区外的其它天然水域为10年禁渔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繁殖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鱼类繁殖期结束后,大通江河支流(包括瓦室石洞口以上的洪口、沙溪、松溪等河段)和小江口以下的通江河原则上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垂钓。严禁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对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小伙伴们一定要记住哦,参与长江十年禁渔,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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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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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2-6 20:13
10年后鱼儿多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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