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好!
首先感谢您们百忙之中能回复问们关于魅力港城的有关问题!但是,我们认真拜读后,对于你们在回复中提到的一些说法,以及我们的诉求,经过业主们商讨,我们还有一些疑问需要您们予以解答。
第一,我们的购买的商品房性质为住宅,不是商住,合同上有注明的。为什么你们说是商住房呢?
第二,关于一再延期原因,我们认为值得商榷,特别是资金短缺,我们无法认可,因为这是预售房,是由业主先给钱,开发商再建房,开发商收到钱除去建房成本,还有结余的,为什么会资金短缺?这明显就是资金挪用,合同里明明白白写着资金监管银行,这个应该追究开发商和监管部门监管银行的责任,而不是由已经损失巨大的业主来承担。
第三,为什么第6期的7幢早都交房了,第5期的4、5幢延期至今还不能交?监管部门到底有没有监管?
第四,业主们最关心的下证时间的问题,没有给我们定心丸。什么时候能够下证,办理房产证是关系到业主们花了一辈子心血能不能买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房产唯一依据,所以希望领导给我们个准话。
第五,关于违约金,前面已经提到责任问题,虽然6月30日有个协议,但是那是几个代表无奈之下被迫签订的(当时开发商法人很无赖的说,要么你们签,要么我就走了),而且,这是开发商一再违约的结果,合同都不遵守,协议又能奈何?造成资金问题也是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为什么要有业主来承担损失?如果开发商确实没钱,用物业费抵违约金可以,那就不能折半,要折半就付现金。不能总是吃亏的业主一再让步。
以上疑问和诉求敬请领导于百忙之中帮我们广大业主调查处理,及时予以回复为谢!
冠英镇魅力港城4、5栋 众业主 敬上
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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