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天府街办学府社区学府芳邻11号1栋4单元2-6楼的天然气管道被以前的房东搭建的电瓶车棚包覆(原来房东将2-6楼房屋全部售卖,已经搬离本区域,车棚是原来房东亲戚在使用),天然公司要求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现在使用车棚的人置之不理,一直未整改,现在天然气公司要求2-6楼的用户自己出钱改管。发通知给2-6楼用户不整改就停气,并让社区来进行协调。
社区不知道是怎么协调房东和现在车棚使用人的,反正直接给2-6楼的用户打电话,让我们妥协,用户自己出钱整改天然气管道,不然天然气公司还是要停气。
2-6楼用户凭什么要为别人的违建买单?违建不是住户搭建。不是住户使用,天然气管道被别人的建筑包覆,用户也是受害者。
天然气作为民生项目,在遇到这种有害用户的和社会安全的私自搭建建筑物时候,难道不是应该于搭建者或使用者沟通整改吗?为什么要用户自己出钱整改,还要以停气作为要求用户整改的手段?
社区作为基层政府组织,协调不应该是要建立一个相对合理,相对公平的平台吗?为什么直接就让用户自己出钱整改?说房东和使用者不好说话,难道用户就应该要好说话,应该妥协?
在此,诚恳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此事,妥善的解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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