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公园城市建设局核实,您反映所购商品房名称的有关问题,经查,该项目一期1到6号楼在成都市民政局的备案名称为“沁园世纪广场”,该项目二期7到10号楼在成都市民政局的备案名称为“碧桂园沁云里”。公园城市建设局近期将会同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开发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项目名称标志。以上情况已向各购房代表(陈先生、汪先生、庞先生、王女士、罗女士等)进行解答回复,具体事宜,建议各购房人向购房代表咨询。
经中和街道办事处核实:1、物业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如需改变使用性质需小区业主表决通过并报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现街道已要求其停止施工,并于6月17日召开协调会,要求开发商拿出整改方案经业主同意后进行整改该项目。2、交付前错误悬挂了项目名称,根据《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需使用法定备案名,开发商随即取下。本应正式挂牌项目法定备案名,后因部分业主提出异议,开发商与业主代表经协商,暂不处理园区名字事宜,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8日15时22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疑问请致电:64130677。感谢您对部门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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