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广安沿江人民群众都在撤离,我们一家五口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连夜撤离。晚上10点钟左右,一位好心人将我们从新南门拉到了高岩右转的天桥下面,就在天桥正对下面,没有路灯的地方,一个污水井盖没有关闭,导致家中老人掉了下去,我们见状马上将她拉了上来,身上多处搽伤,手机也掉了下去!高岩执勤的交警闻讯赶来,见人已拉上来,让我们拨打110报案。在拨打110报案后,我第一时间拨打了12345热线,投诉了两个问题:1、请相关责任部门作出解释,为什么路边的污水井盖大开,至老百姓身命财产安全于不顾。2、请相关责任部门作出赔偿。接着我拨打了119,希望消防能够派人和专业工具过来,将老人手机捞上来,对方表示,他们全部在抗洪前线,只要人上来了,他们就不会过来,好吧,表示理解。这时,周围已经围满了群众。当天晚上,大寨派出所和协兴派出所都有民警到达现场,但责任部门未见终影!7月12日凌晨,派出所将老人送到了市人民医院接受检查。7月12日上午我们自行到区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左小腿骨裂,身上多出搽伤和淤青。
7月12日上午,我拨通了相关责任部门电话,她回复我说会尽快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下午,我接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电话,他说他到现场核实,井盖是关闭的。(我们还在现场的时候,公安部门就已经将井盖关闭了,难道还要让更多人受伤吗!)他表述的就是两层意思:1、你们要去找把你们带上来的人,是他刚好停在了那个未关闭的井盖口,才导致老人掉下去。2、你们自己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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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表示很无语,基本的道歉没有,还一直在推卸责任!
在此,我要控诉两个问题:1、有关责任部门日常监管不力,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了威胁。2、有关责任部门不作为,遇到事情推卸责任!
就在城北居民都往城南进行转移的关键时候,城南要口的污水井盖还大大打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广安进行的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到底是怎么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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