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领导:
本人于今年3月份在达州动岚健身六合店购买一张年卡,24节私教课,合计5600元。5月份六合店关闭,店里没给任何通知,私下与另一健身房老板达成协议,将年卡转让至菲仕特健身房,私教卡转至动岚升华广场店(地下室)。期间联系动岚健身多次,希望将两张卡转至一个店,各种推诿拖延后本人被激怒要求全额退款并投诉至12315,每次都是店长各种敷衍拖延,现在店长在消协的督促下直接回复说两个处理方案:要么收30%的手续费,要么就去他们提供的健身房继续健身。还扬言说我给了你处理方案。你自己不接受,不然你就走司法程序。态度之强硬,蛮横,闻所未闻。
作为现今全面法制社会,还有如此恶劣的行为,且在消协参与协调的情况下依然如此无视客户合法权益,本人猜测两点:1.笃定客户不会因为这点小钱去走司法程序,因为的确处理成本太高,专空子;2.被私下转让的会员太多,大多数会忍气吞声,接受他们的不平等条约,剩下的小鱼儿掀不起大浪。
我想试问:
1,我们掏钱买的私教课,余下的4000元并没有消费,贵店没有对我们进行服务,手续费收取的依据何在?
2. 我们合同的服务地点是六合店,擅自将合同地点进行改变,是否违背合同法?
3. 作为一个服务企业,如此无视法律法规,无视合同法,无视市场监管,是否具有合法合规经营的能力?
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合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翘首期盼处理结果,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