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会上,教育部明确表示,寒暑期托管服务应遵循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等基本要求。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依法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同时,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但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时,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针对此前社会有传言称将取消教师寒暑假的说法,本次通气会上,教育部明确作出辟谣,“要取消教师寒暑假”的说法没有依据,而“暑期托管变成第三学期”的说法,也并不符合实际。 谈托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强制学生、教师参与暑期托管。
7月9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而此次通气会对上述文件内容作出详细介绍。
《通知》提出,要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教师参加。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依法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近期有的媒体讲“要取消教师寒暑假”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同时,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而家长也要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对于服务内容,《通知》提出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学校要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但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还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使学生更好地利用暑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近期有的媒体关于“暑期托管变成第三学期”的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 此外,《通知》指出,暑期托管服务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相关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谈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一段时间以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的“三点半”放学现象,减轻了学生在校学习负担,但客观上,却为部分“上班族”家长带来了接孩子难题。
会上,教育部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 并且,学校要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同时,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要求,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同时,充分利用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 据了解,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6496.3万学生、465.6万教师参与了课后服务。其中,城区学校覆盖率为75.8%,学生参与率为55.4%,教师参与率为62%,部分大城市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超过90%,课后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新闻来源:成都商报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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