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广安中广悦府的业主,拖了近一年的中广悦府终于通知接房了,但真正去接房时,发现的各类烦心问题抹灭了接房的兴奋和对新房的憧憬,开发商(广安中广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无耻行径让人无语至极。我们多方反映,政府部门无所作为,既不能督促开发商纠正错误行为,严格履行购房合同约定,也不能从政府监管角度维护群众利益,不正面明确回复群众咨询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脱,常以自行协商、走司法程序等敷衍了事。万般无赖之下,通过麻辣社区这个平台反映,希望建勤书记、赵波市长能重视,督促管好房地产行业,坚决打击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房地产主管部门——住建部门能积极作为、高度负责、认真履职,整治房地产行业的各类乱象,让拼一辈子命买一套房的广安人民能安心、舒心、顺心地接房、搬新家,因为广安的房地产乱象太多,已经严重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广大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
现就中广悦府在交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明白之处列举如下,希望各位领导、各级政府部门能按规定详尽地答疑解惑,提出可行处理办法,不要玩文字游戏,更不要一推了之、喊口号了事。
一、广安中广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入伙通知书》通知接房,这是否属于正规接房通知,是否和正规接房通知有同等法律效应?若不是,后期完全取得交房手续后是否应该发出正式通知,交房时间是否应从其正式通知接房算起?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是否应从正式交房时间算起,其延期交房时间是否应算至正式交房时间?
二、广安中广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公示了广安区住建局出具的验收意见,原则通过验收,但还有问题需要整改,更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缺乏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交房手续,现场工作人员解释(6月29日):会在规定时间整改并完成备案,现在可以接房,也可以等到备案后再接,并且要等到7月13日(验收意见15日后备案)才协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方案。截至目前,中广悦府项目也没有出具备案资料。那么,中广悦府到底有没有完成竣工验收,是否具备法律效应的交房条件和手续,或者到底应该取得怎样的手续才能是真正意义、符合法规的交房?相应的,交房时间、物业费和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时间到底应该是开发商通知接房时间,还是应该是其完全取得交房手续的时间。希望不要以“原则”通过、“可以”接房等字眼来敷衍。
三、广安中广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7月12日提出了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方案,7月13日通知部分人员到售房部协商赔付。请问,一是协商赔付是否应该通知每个购房业主,是单个业主自行和开发商协商,还是整改项目应该统一赔付标准?二是开发商在赔付方案中指出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这一不可抗力耗时180天,需相应扣减延期交房天数,政府部门机构改革是否算应该业主承担的不可抗力,我们政府部门是否180天没有工作,开发商将其延期交房责任甩锅给政府是否合规?三是违约金赔付政府是否有监管职责,相应职能部门能否督促开发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购房群众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若协商不成,是否只有走司法途径?四是接房是否影响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
四、中广悦府竣工验收到底进行到了哪一步?为何其至今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其延期如此之久,到底是因为自身质量不过关、违规建设,还是因为政府部门没有履职,政府部门是否愿意为其背锅?若其违规没有通过验收,能否说明哪儿违规?若政府没有履职,造成其延期,是否应计入不可抗力,开发商是应该向政府申请补偿,还是将损失转嫁购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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