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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德阳市中江县人民东路乱收转供电费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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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8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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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000pt]      本人是[size=10.5000pt]德阳市[size=10.5000pt]中江县人民东路三号的业主,本次想[size=10.5000pt]向社会公布一个[size=10.5000pt]问题是:[size=10.5000pt]德阳市中江县[size=10.5000pt]人民东路15号业主小区(没有具体的小区名字)转供门面营业用电加收电费,供电局电费开票价为0.61/度,而小区收费是1.18/度。政府关于疫情期间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我省出台了文件:《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文件。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电力法》等文件法律条款规定,不允许转供电加价,属于违法行为,甚至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吴某某变本加厉,私自切断我们的用电,本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当时报警,警察来了只是一句话:他们没办法管,只能起诉法院。那么本人投资的个体经营就只能一直停业,等待法院的漫长处理,而本人的投资财产将受到更大的损失,所以本人也多次投诉市长热线电话,均未得到处理,不了了之,理由是他们没有执法权(其中有县物价股、凯江政府、中江供电公司、中江发改委)一句代过。[size=10.5000pt]现如今吴某某更是猖狂至极,开好一张加收电费的收据,并且不签名不盖章,不交钱又强制断电,[size=10.5000pt]本人想知道难道就没有人能执法吗,所有的政府人员、执法人员都这样的消极对待,应付本人,难道就没有谁能管得了他吗?任他胡作非为,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吗?所以本人希望[size=10.5000pt]政府[size=10.5000pt]能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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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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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处理情况进行回复如下。
一、关于电价1.02/度的构成。人民东路三号所涉小区业主委员会所确定的电价,包括应缴电费、配电房及线路维护维修费、线路损耗三部分。同区域同类商业用电一般收取标准在1.5/度左右。
二、人民东路三号门面未进行卡式智能电表的改造,此类情况电力公司无法对分户各电表实施直接管理。如需进行卡式智能电表的改造,需满足三个条件。1.该小区门面房统一改造;2.该门面房有独立产权;3.费用自理。目前暂不具备改造条件。
三、经向中江县住建局了解,该小区已纳入中江县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图纸会审,预计明年初可开工实施。届时,线路及智能电表改造可一并进行,改造后,该门面房直接向电力公司缴纳电费。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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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包庇举报谁,谁懒政举报谁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30 16:24
我看着呢 发表于 2021-8-12 11:42
谁包庇举报谁,谁懒政举报谁

发表于 2021-9-21 0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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