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南充市顺庆区信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出借受害人代表,现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处理该公司案件的几个问题,请你在万忙之中给予回答:
1.南充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案件办理中将查封的全部财务账目交由原信达公司的总监秦黎及三个会计重新做账,(办案人吕刚承认)这样办案是否程序合法?
2.天龙大酒店还款1104万元,西充鸿缘房产,龙西贾林项目还款2032万元,廖进项目还款1030万元,阆中杜建秀项目还款240万元,巴中项目借款168万元等项目还款你查了吗?怎样查的?你查的有依据吗?因为我们有三方,四方人员调查核实的依据。
3.负责分管的副局长赵明在案件办理中派担任过原信达公司总经理(股东)任成洪联系出借人以70%兑付,30%作为回扣办案经费的问题,你核查过没有?
4.我们这些代表从2015年9月12日开始向市纪监委,市公安局局长刘作鸿,及你市公安纪检组,市职能部门连续不断举报办案人员周辉,李传茂,吕刚在办理信达公司案件期间程序违法,私分侵吞出借受害人几千万元资金问题,举报100多次,你核查过没?(从来没有书面回复举报人过)。
这次声势浩大公,检,法教育整顿我们任然向市纪监委及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公室写了举报信!你为什么打电话只作一句话回复,即:"我们核查没有发现你们举报吕刚的问题"?你为什么不书面答复?我们举报人马上电话说:吕刚自己都承认廖进项目实际还有200多万元,你根本不听!要求你看一下我们手里的证据!你又补充一句:这是我们的程序!就把电话挂了!你代表谁回复举报人的?
5.万丈高楼平地起,上级职能部门不可能不过问?不调查?难道就凭办案人员虚假汇报就了结案件了吗?现在信达公司交市金融办1000万元的保证金出借受害人都不知道现在钱在谁手里?难道给出借受害人扣上参与者罪名,办案人员私分侵吞了的钱就算了吗?你占着茅坑不拉屎,为黑势力当保护伞,出借的钱就算了吗?
综上:我们出借人当初是市政府出文指导,官员占台引导,谋体宣导,反复动员老百姓才把血汗钱拿出来借给项目上的,钱是我们老百姓的钱,拿着证据举报为什么没有知情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让每件司法案件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你是共产党的纪监干部吗?请直接回答,这样使我们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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