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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狮子山街道办在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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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0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狮子山街道办在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一)。
20215月,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街道办宣布社区书记当筹备组组长(开始保密,6月才公开的),物业公司安排的几个狗腿子当筹备组成员。(请注意,小区共约1万人,其他9960多人根本没同意狮子山街道办这样干)。
广大业主都说这个组长是“早产儿”,还有说,早产儿是只不过早出来几天而已,辞藻都是她,但这个筹备组长,比“早产儿”厉害多了,是根本就没有的,是提前无端伪造出来的。广大业主嘲笑这事,社区居然回答说:“没办法啊,是街道办的吴金彪要求社区做的,绝不是社区这样做的”(吴金彪不一定准确,只是同音。后面细问社区这几个字怎么写,社区估计警觉了,就不回答了,故只能写同音字)
狮子山街道办5月偷偷发布公告(为什么是偷偷,因为狮子山街道办当初绝对没有公开这个1号公告,只安排物业员工偷偷在公示栏上贴了不到一分钟,照几张相就立即取下来备查),这个没有张贴的公告内容就直接决定社区书记任筹备组长。一个月之后,被业主投诉,狮子山街道办才公开这个1号公告,业主才发现这个“早产儿”的事实(1号公告原文见照片)
物业管理条例》只规定了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代表担任,根本没有规定第二届、第三届或第N届,街道办和社区代表要进入筹备组和担任组长这个规定,进入就违法。除首届外,筹备组成员必须是小区业主,绝不能直接事前指定组长,只能由全体成员推选组长。而街道办在还未报名的情况下就剥夺广大业主的法定自治权,事先直接认命社区书记担任筹备组长严重违法违规,简直闹大笑话。
法无授权则禁止:街道办1号公告里事先决定社区书记当筹备组组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有,恭请列出原文来),如拿不出规定原文狮子山街道办就违法。  
请狮子山街道办不要到处鬼扯,请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欢迎反驳,但必须拿出依据原文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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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前期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万科城花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已多次与您及四届业委会成员进行沟通,就业委会换届选举事宜进行解答。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委会任期为2014年9月9日至2018年9月8日。因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委会届满未依规履行换届筹备工作职责,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2019年以书面通知、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多次指导督促四届业委会组织开展新一届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但截至2021年5月9日,四届业委会组织开展的换届筹备工作依然未能取得实质进展。在此期间,特别是今年以来大量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多次向万科城花社区和狮子山街道办事处反映“四届业委会组织换届筹备工作不力,导致小区长期没有自治组织督促物业整改、提升服务质量”,强烈要求街道办事处依规组织开展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改选的,由狮子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换届选举小组,按照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等相关条例规定,鉴于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委会长达2年半时间都未能有效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综合考量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强烈诉求,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依规指导万科城花社区组织开展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1年5月10日发布了1号公告,通知业主自主报名参加筹备组;2021年5月24日,万科城花社区发布2号公告,公布了筹备组人员名单,至2021年6月4日公示期间,未有业主提出异议。
当前,狮子山街道办事处和万科城花社区正在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如果您有疑问,欢迎到万科城花社区或狮子山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反映问题。在此,我们真诚欢迎关心、关注万科城市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全过程监督业委会换届筹备工作,积极主动报名参加业委会换届选举,共建共治共享,共同为建设和谐美丽的万科城市花园小区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涉及相关事宜,请拨打万科城花社区电话028-84778083进行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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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交狮子山街道
扁鹊(匿名发布)
扁鹊(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7-21 11:32
开物业公司就是为了赚钱,物业这样干我们理解;但街道办作为基层政府部门,是服务机构,绝不是赚钱机构,其领导是人民公仆,只要在里面赚钱吃钱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吴金彪”居然主动参合在里面,这简直不可理喻(也许还有吴的领导,这个只有吴金彪知道了),不合常理必有妖(说句白话,是得了物业的好处吗),就来干涉业主内部自治事务,当法盲和流氓,街道办做这个决定的人,敢公开站出来,向全体业主说是你的决定吗?站出来试试吧!!!
街道办这样干的人,不是“蠢”、就是“坏”,或者“又蠢又坏”,绝没有第四种情况。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7-21 12:50
匿名者 发表于 2021-7-21 11:32
开物业公司就是为了赚钱,物业这样干我们理解;但街道办作为基层政府部门,是服务机构,绝不是赚钱机构,其 ...

街道办这样干的人,不是“蠢”、就是“坏”,或者“又蠢又坏”,绝没有第四种情况。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干将莫邪(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7-28 15:27
街道办帮物业公司!!偷偷摸摸,这像一级政府组织吗?
高渐离(匿名发布)
高渐离(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7-28 16:04
重点这这里,重点这这里,重点这这里,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个书记敢冒违法的风险,也要拼命维护物业公司的利益,这太不合常理了(当然这个书记脑袋有问题,是傻子,他这样干也正常)。如果他脑袋没有问题,是绝不可能来冒这个违法的风险的。没有收物业的钱,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像他这样迫不及待、这么卖力的干。
      假如只是上级领导给这个书记打招呼,他即使不好拒绝,但他也绝对不可能这么卖力的做啊,他完全可以用“业主反对”、“没有法律依据”等真实的理由来放一放、缓一缓这事。而实际是成都市70%的小区都没有业委会,大家都过得上好的,为什么暂时城花对选出业委会兴趣不大,这个书记就说成立业委会“刻不容缓”呢,这里露骨的为物业跑腿呢?   除了重金没有第二个理由了。

白起(匿名发布)
白起(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7-30 11:19
哈哈哈,估计狮子山街道领导认为自己和物业公司做得天衣无缝,业主都人发现不了。
哪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古训哦, 任何一个局外人都看得出里面的问题,只不过狮子山街道领导自己“当局者迷”,看看薄熙来、王立军,这两位当初的明星做得比狮子山街道书记好,至少一万倍,但是结果呢?大家都看到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  
曹操(匿名发布)
曹操(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1 12:36
狮子山街道办的书记真是一个“黑胆大”啊,居然“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筹备组长”。
敢这样违法乱来的绝对不是“法盲”就是“流氓”!不知狮子山街道办的书记具体属于哪种!
貂蝉(匿名发布)
貂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4 09:54
无视法律威严,官大一级压死人的作风再现,好大的官威!
程咬金(匿名发布)
程咬金(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5 12:05
        3年多了,政府补贴20万元装个电梯意见都统一不了,小区面积约500多亩,这么大的小区,连8户人意见都无法统一,狮子山街道居然拼命要强制统一1万多人的意见,这个书记的意思非常明显,就是:不要去纠结违不违法,统一不了大家的意见还是要强制搞,这不是脑袋有病吗?   应该先做最应该做的安装电梯的事啊。为物业公司做事,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是不分是非完全按物业公司的安排去做,这么迫切的去做、这么多业主反对也要做、且明显违法还是坚持要做,这就有大问题了。   广大业主又不是傻子,可以肯定业主的智商学历95%以上都比这个书记高,背后的猫腻谁不知道啊。街道领导,现在自己把自己的名声给搞臭了,看来这个钱不好挣啊,街道某个人名声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得小心到时为这点小事把其它事给牵扯出来,进班房划不来哦!!!
典韦(匿名发布)
典韦(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7 08:31
荒唐透顶!
狮子山街道办自己干的违法乱纪的事,居然叫狮子山街道办自己去处理;这个和“已转交日本,让其自己处理二战所有事务”或“让日本去处理判决钓鱼岛的归属”一样荒唐透顶!!!”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12 17:02
狮子山街道办估计是群众见过的最为奇葩的街道办,大家看看他是怎么回答群众的投诉的啊?
群众的问题是:“狮子山街道办在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但狮子山街道办完全是是在问牛答马啊,完全没有回答。群众根本没有问其他啊。狮子山街道办怎么不回答问题“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这个问题呢,转而去说其他--------各级政府都有严重的问题:
搞笑啊!!!

狮子山街道的回答完全是在“问牛答马”不着边际的说其他, 这个回复会逐级上交才可能公开贴上网。狮子山街道给锦江区后,锦江区是怎么审核的呢?就这样同意这个奇葩回复?      
锦江区交给成都市,成都市是怎么审核的呢?也是完全同意这个奇葩回复?      
成都市交给省某部门,某部门是怎么审核的呢? 也是完全同意这个奇葩回复?
然后就上网,让13亿中国人自由观看了--------------------  

大家再看看全中国有几个这样的回复
是不是要他一路奇葩下去--------

从这个奇葩回复完全可以判断出狮子山街道办的以上所作所为,其实也是正常的行为,是常规行为的(虽然是违法的,但狮子山这样做事正常行为)
后羿(匿名发布)
后羿(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16 16:31
狮子山街道办 如此奇葩、不着边际的回复。
锦江区政府居然不管???成都市政府也不管???      老百姓的监督狮子山街道办不予理睬,那区政府、区纪委、市政府等上级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呢?   狮子山街道办这个奇葩回复,上级没办法了?中国真没王法了-----------
                           请问锦江区,面对狮子山街道办的这个回复, 14亿中国人会怎么看了--------
后羿(匿名发布)
后羿(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20 18:48
这样的工作态度!!!
狮子山街道居然没有回答业主剔除的“任命早产儿组长”问题,而是在不着边际的说其他。
典韦(匿名发布)
典韦(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21 22:26
万人小区的油水很重啊,“人民公仆”削尖脑袋主动挑重担,应该向中纪委申请表彰!!!哈哈哈!!

发表于 2021-8-22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狮子山街道 发表于 2021-8-12 15:24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前期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万科城花社区相关负责 ...

第一,狮子山街道的回答完全是在“问牛答马”不着边际的说其他, 这个奇葩回复, 根本没有回答群众的问题:“狮子山街道办在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狮子山街道办怎么不回答问题“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这个问题呢,转而去说其他---

第二,狮子山街道办说其他“问牛答马”的问题,同样是在撒谎和胡乱解释、胡乱引用法律法规;一些不敢引用原文,一些是在故意歪曲原文,唯一引出的一句原文是违法上位法完全是非法无效的原文。分条说明
    1、狮子山说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来取消上届业委会资格,自己来组织的,但是“《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绝对没有这样的规定,而原文是这样规定的: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换届改选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要求其限期改选”(注意是“应当要求其限期改选”);在要求之后:“逾期不改选的,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业主进行换届选举。”(注意必须是在要求了之后,仍继续不组织的,才轮到街道办)。绝不是只要业委会到期了,街道办就来选举;而是有前提条件的,即: 业委会到期之后仍未进行换届选举的,街道办这时要走一个程序:“要求其限期改选”,这个程序走了之后,即业委会在街道要求后仍没有组织改选,这个时候街道办才能来“组织业主进行换届选举”。但是第四届业委会一直都在认真组织,且从没有放弃,而且狮子山街道办前期自己在回复原文中都说第四届业委会的报名通知中明文要求:“直至报满为止”。这写狮子山街道自己白字黑字的证据完全说明业委会仍然在组织选举;故街道办在第四届业委会一直都在认真组织情况下无权取消其资格,取消了就是赤裸裸的违法(法无授权即禁止)。
还有狮子山说的:《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首先和上一段意思一样,其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已经超过5年期限,已经过期作废,狮子山既在胡乱解释这一条,同时也在引用过期作废的文件来欺骗广大业主。
   2、狮子山街道办引用的《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到是真的,但这一条规定明显违反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以及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管条例》,依法就是就是无效的规定。正如《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参选业委会委员的条件为:“未欠(拒)缴物业服务费用”一样,这一条规定也是明显违反了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精神,也是非法无效的。

3、狮子山说:“”鉴于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委会长达2年半时间都未能有效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综合考量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强烈诉求,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依规指导万科城花社区组织开展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样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这也是在明显撒谎。
首先,目前,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全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小区三个规约(规则)”授权街道办可以宣布“就过期作废”,即可以取消上届业委会的资格的条文,故街道办这样做就是赤裸裸的违法。
其次,“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强烈诉求”也是假的,真实情况是物业公司为了“套用业主的巨额维修金和涨物管费”,就花钱请了20多人(其中多数都不是业主)去要求街道办这样干,这样街道办才有所谓的借口说是业主要求的,不是街道办要这样干,实际是街道办和物业公司在其中唱双簧。
妲己(匿名发布)
妲己(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22 12:06
狮子山街道办的回复简直太不要脸了,居然根本没有回答:“狮子山街道办在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这个违法违规的问题。
这样不要脸的回复居然还好意思帖在互联网上让群众观看。
安琪拉(匿名发布)
安琪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23 13:24
狮子山街道办这个奇葩回复,是怎么通过“锦江区、成都市”的审核的呢?    这个问题也很奇葩啊?  请给群众一个解释!!!      

发表于 2021-8-24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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