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狮子山街道的回答完全是在“问牛答马”不着边际的说其他, 这个奇葩回复, 根本没有回答群众的问题:“狮子山街道办在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狮子山街道办怎么不回答问题“还未开始报名前就提前任命“早产儿”筹备组长”这个问题呢,转而去说其他---
第二,狮子山街道办说其他“问牛答马”的问题,同样是在撒谎和胡乱解释、胡乱引用法律法规;一些不敢引用原文,一些是在故意歪曲原文,唯一引出的一句原文是违法上位法完全是非法无效的原文。分条说明
1、狮子山说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来取消上届业委会资格,自己来组织的,但是“《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绝对没有这样的规定,而原文是这样规定的: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换届改选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要求其限期改选”(注意是“应当要求其限期改选”);在要求之后:“逾期不改选的,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业主进行换届选举。”(注意必须是在要求了之后,仍继续不组织的,才轮到街道办)。绝不是只要业委会到期了,街道办就来选举;而是有前提条件的,即: 业委会到期之后仍未进行换届选举的,街道办这时要走一个程序:“要求其限期改选”,这个程序走了之后,即业委会在街道要求后仍没有组织改选,这个时候街道办才能来“组织业主进行换届选举”。但是第四届业委会一直都在认真组织,且从没有放弃,而且狮子山街道办前期自己在回复原文中都说第四届业委会的报名通知中明文要求:“直至报满为止”。这写狮子山街道自己白字黑字的证据完全说明业委会仍然在组织选举;故街道办在第四届业委会一直都在认真组织情况下无权取消其资格,取消了就是赤裸裸的违法(法无授权即禁止)。
还有狮子山说的:《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一条,首先和上一段意思一样,其次《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已经超过5年期限,已经过期作废,狮子山既在胡乱解释这一条,同时也在引用过期作废的文件来欺骗广大业主。
2、狮子山街道办引用的《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二条到是真的,但这一条规定明显违反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以及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管条例》,依法就是就是无效的规定。正如《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参选业委会委员的条件为:“未欠(拒)缴物业服务费用”一样,这一条规定也是明显违反了上位法《物权法》和《民法典》精神,也是非法无效的。
3、狮子山说:“”鉴于万科城市花园第四届业委会长达2年半时间都未能有效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综合考量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强烈诉求,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依规指导万科城花社区组织开展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样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这也是在明显撒谎。
首先,目前,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全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小区三个规约(规则)”授权街道办可以宣布“就过期作废”,即可以取消上届业委会的资格的条文,故街道办这样做就是赤裸裸的违法。
其次,“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强烈诉求”也是假的,真实情况是物业公司为了“套用业主的巨额维修金和涨物管费”,就花钱请了20多人(其中多数都不是业主)去要求街道办这样干,这样街道办才有所谓的借口说是业主要求的,不是街道办要这样干,实际是街道办和物业公司在其中唱双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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