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关于您反映高岭村副书记刘中科违规违纪的乱作为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021年4月28日安排镇纪委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2021年6月9日镇纪委工作人员到您家将您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逐一进行了回复,同时于2021年6月12日召开群众会议,又将您反映问题镇纪委调查情况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镇纪委调查核实为,2009年4月,何平(东安镇瓜坝村人)与原东安乡广坪村四社签订《租用土地协议》,租用当地村民黄曰茂等11户村民7.17亩土地修建砖厂,时间从2009年3月11日至2017年3月11日,租金每年每亩1200元,约定每年10月份向租地农户支付租金。2015年,何平砖厂因效益问题停产停止支付租金,租地农户多次找何平索要租金未果。2018年,县政府在全县推动实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项目并制定《渠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渠府办【2018】25号),原东安乡广坪村与其他村一起纳入项目实施。2020年10月19日,何平作为乙方与賨城公司(丙方)签定了《渠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房屋拆迁补助协议》,何平砖厂587.2㎡(砖木、穿斗结构)住宅面积、108.92㎡(柴房、圈舍、生产用房)非住宅面积及228㎡(钢架棚)纳入增减挂钩项目,补助费用190236元。2021年,当地村民刘道润、黄友志在党员会上向村支部书记肖长友反映,租地农户一致要求由村干部出面,向砖厂老板何平索要合同期内的2年租金,另外,砖厂土地搁置4年也要求何平解决。肖长友随后与村上其他干部商量,适时召开租地农户与何平开会商量解决办法。2021年2月23日,高岭村支部书记肖长友、支部副书记刘中科、村委委员黄庆秀、副主任刘道润组织何平(乙方)、租地农户11户(甲方,黄庆华外出)在村民黄友佳家里召开群众会会解决租金问题,会上,何平首先提出处理意见,①何平与租地农户签定协议合同期内2年,何平按原合同标准补足租地农户下余两年(2015年至2017年)租金,②合同期满后即2017年至2020年合同期外4年土地租金,何平借鉴渠县鱼果农业公司土地流转方式,即每亩每年按200元支付给租地农户一次性付清,自付清后,原合同及此次协议自动解除,互不干预;罗金全、黄友志、黄友常等租地农户分别发表意见一致同意何平提出的处理意见,到会的其他村民亦未提出异议;之后,村上即组织村民再次核实租地农户面积,结束后,租地农户与何平重新签定了协议,黄曰玖、黄庆荣与其他租地农户一起均在协议上具结签字,何平也一次性向租地农户付清了所有款项45139元。截止目前,何平砖厂已拆除复垦。调查中,何平否认给刘中科回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东安镇人民政府联系:0818-7840277。
渠县东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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