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948|评论: 5

[群众呼声] 成都朗诗未来家[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四段的朗诗未来家,从交房以来,开发商和物业的不作为,出现了以下系列问题:1、2019年交房,部分业主私自改建房屋结构,侵占公区,重点是这些项目都是业主发现的,而不是物业巡逻发现,充分说明了物业工作失职;

2、房屋结构的改变,会造成房屋安全性发生变化;通过业主的多次向物业告知与沟通,至今未改善;充分说明物业不作为;
3、2020年夏季大多数业主家房屋浸水,造成装修损失的直接成本以及精神上的伤害,业主多次主动联系该项目负责人龚小洪以及拨打朗诗总部电话,提取我们的诉求,至今未通报解决方案;
4、小区百叶窗装反、空调架不统一,经过多次协商沟通,至今未整改;这个是开发商的事情,朗诗地产工作人员回复甚是傲娇,意思就是不整改,你能怎么样?
5、集体装修后,小区入住方面,物业监管、管理、服务非常不到位:如电瓶车上楼、装修不按照规定、小区绿化不达标、小区环境卫生不达标、排水沟不完善、入户门私自搭建花架、平台用户是私自改建房屋结构、侵占平台公共资源、私自堆放杂物降低小区环境标准以及带来安全隐患、平台养狗且犬吠影响业主休息等等;
6、举例两件:小区扔翔一个多月,物业没有排查到具体业主,惊动警察三四次;小区楼上往下扔杂物,物业一直没排查到;
7、物业不认真听取业主的诉求,从来没想过改善自己的工作和业主成为一家人,而是天天都是威胁业主交物业费,7月27日发给业主的通告“关于起诉业主到法院的事情”,日期居然签署的是7月31日,这些小细节也充分看出物业的非专业以及工作的不负责;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7-28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企业在日常管理服务过程中,一般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及《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进行装修时间管控,针对小区部分业主违规搭建花架、侵占平台公共资源等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于违规行为应切实履行告知、劝阻及报告义务。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对于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针对您反映小区居民非法饲养犬只的问题,可向属地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做进一步反映。同时,我局已责成物业企业须积极配合属地社区、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做好关于文明养犬的宣传及引导工作,有效维护小区安定、和谐的生活秩序。
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停放非机动车,应进入停车场;未设停车场的,应停放在指定区域内。针对该小区长期存在电瓶车上楼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物业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小区停车秩序的规范和引导。
针对您反映该小区存在高空抛物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物业企业应通过口头劝阻、在公共区域和电梯内张贴温馨提示等方法进一步加强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力度。
满意(1)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1-7-27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郫都区住建局

发表于 2021-7-27 2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