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居民用电是以每月为单位按用电量分档收费,电压一千伏内每户每月用电180度内,每度0.5224元,用电180度至280度内每度O.6224元,超过28O度每度0.8224元。 这样以月为单位分档计价太不合理:一是变相大涨价。在冬夏寒暑两季,每个家庭只要一开空调,加上其他电器,半月内用电量一般会超过第一档180度限量,下半月只能承受每度六角二或八角二的高价,这就是变相大涨价。市区这样超用量的家庭不少,电力部门每月坐地收获暴利实不应该。
二是这样的大涨价根本起不到节电节能作用。原以为分档计价,多用涨价的办法可以抑制居民过度用电,而实际上事与愿违。在寒冷暑热情况下,人们以保护身体为重,超量、高价用电实属无奈,根本不可能发生强忍寒暑宁伤身体而节能少用电的效果。这样,电力部门以节电为由分档涨价的理由就不能成立。
三是超量用电涨价而没有超量就应降价。在春秋天气冷热适宜情况下,许多家庭用电远远不到180度,明显节电节能,此时,电力部门就应降价才显么平,但他们仍按每度五角二收费,这是显然的双重标准,用超了他就大涨价,没用超且节电较多他稳起不降,只让民众为超量买单,而电力部门不给民众节电买单,那能有这样显失公平、只求暴利不愿让利的双重标准?天下那有这样来损人利己敛财暴利的道理?
解决这个双重标准的办法:要叫电力部门为没有用够档量的家庭降价无异于与虎谋皮,较好的解决之道是,学习天然气部门的做法:把按月设档计价改为按年计量,即每月180度X12为年总用电量,一年中超过该量才可提高电价,这就十分公平合理。
请政府、发改部门重视解决这一重大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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