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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完善购房政策,加强赠与监管,优化购房复核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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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0:39
能不能把交易记录取消了,卖了首套,就成普通了,买不起二手房,只有买个便宜的新房。

发表于 2021-8-6 01: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x 发表于 2021-8-5 19:55
我楼上太吵了,想换个房又太难了,为什么把本地人限这么死,一点都不合理

我报警110都N次了,现在房子质量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1:2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6:59
没实际控制作用,要就除第一套住房外,后续住房一旦买入,终生不能转移交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7:00
请问工作单在金牛区,可不可以在新都区买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7:04
房子是有钱人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7:25
如果上了65岁,没有买社保,又没有住房,还能不能买所再地的房子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7:34
送给我也住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7:38
成都房价对老百姓来说太高,如果国家能把房价降下来就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8:07
我们有资格没钱辛辛苦苦一辈子买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8:09
政府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8:32
        工作单位注册地影响排序瑕疵太大!
        现在很多都是集团公司,注册地或许根本不在本区(甚至本市),但在很多区市都有分支部门,就产生了这样一个情况:购房人户口在本区,又实实在在在本区工作了几十年,却因为社保缴纳不在本区,要被排在第二顺位,公平吗?
       能否运用单位证明购房人稳定工作区域和年限,理性排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8:50
尽整这些沒用的,得为办实事,控制房价及灰色交易才是正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8:5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9:14
房住不炒,把控价格,才是关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09:43
成都本来就是一个靠炒作的网红城市,除了吹牛皮就是刮地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10:18
出点约束开发商的条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11:30
外地户口要几年社保,还是两年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11:34
好吧,千万别收房产税,把刚需都弄死吧。。。千万别让人结地起婚,生地起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8-6 11:55
什么事情都应该人性的合理的看待,比如有多套房子的,在面积上也应该考虑一下,多套房子面积不能超过多少,有些一套房子面积上百平方米,有些几套房子面积加起来都不到一百平米的,这些都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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