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建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第一类: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第二类是社会团体类规范,本人理解相当于以前的JG、JGJ类;第三类是企业标准,这个就对非国企建设类企业压力大了吆!诸如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要做大、做强唯一出路就是得有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得编制自已企业标准了,要不然今后企业在市场竞争难咯!
作为基层工作的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不管你是注册的各类设计师、建造师、监理师、教授级高工、高工、工程师、高级技师、技师,还是技术工人,都得静下心来,捋顺思路、认真掌握项目规范、通用规范、技术标准、施工标准、验收标准、社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内容精髓,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本职工作。
————红珊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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