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是一个在党领导下的民间组织,应该根据自己愿、自治的原则,按照商会的章程开展工作。这更有利于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教育、引领广大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健康发展,在加快自身发展中奉献社会。这是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最大不同,更是其工作的优势所在!
现在,又到区(市)县基层商会换届了。但是,为什么上面规定原则上作为民营企业家的商会会长只能担任一界,而且年龄不能超过六十岁,如果不能干满一界就满六十岁的不能参选!这首先与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组织的性质与章程不相一致——那不是行政单位、更不是行政职务,为什么要行政化呢?
第二,作为商会会长,除了企业的发展及经济实力而外,更为重要的是其要德高望重,要得到广大民营企业的认可认同,才能发挥商会应有的凝聚力与号召力,更好地把广大民营企业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努力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正能量作用。而许多年轻的、有实力的企业家,在社会企业界的影响力、认可度以及从商的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号召力与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声望大多不加五十至七多岁的企业家,有些甚至还只是家族的代言人而已,难以服众。 霍英东、马万祺们才是商界及遴选商会会长的标杆!
第三,商会会长不是一个行政职务,甚至还不是一种荣誉,而更多的是一种付出和责任。如果不具备这样一种政治觉悟和服务于广大企业发展、有责任担当的企业家,即使再“年富力强”,在商会会长的岗位上也难以有所作为,甚至会因此而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有一些有实力、有能力的年轻企业家,但其没有奉献精神、缺乏大局观念和责任担当,即使被安排在会长的岗位上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一年难得到商会办一次公、开一次会,而懒于为企业排忧解难,都去忙自己的生产经营去了!所以,要培养、推选出一个优秀的商会会长还真是不容易,那为什么还要用无关紧要的“年龄”来划杠子呢?只要政治过硬、有实力、有能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和德高望重的影响力、凝聚力,干到七十岁、八十岁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所以,千万不能用行政干部的那套要求来搞商会的换届,这也应该是我们转变观念,深化改革与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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