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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 [已回复]
匿*** 2017-06-04 23:10城建求助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遂宁蓬溪县人,我妻弟是嘉陵集凤镇九村人,姓名王忠旭,七五年生人,因幼年患脑膜炎导致小学文化,父母均是残疾人,所以家境困难。且在廿年前父母双亡。现留两间加一厨的川架石板房,<厨房已倒>因人文化低一直跟随我们在广东打工,且工资低现今未婚。三年前家里房子倾斜不敢住人。后向我借了十万在镇上买了一套两居室的私人房居住,<无产权房>借款至今末还。前几日老家来电话说房子被列为危房,要求折除,说政府折除补两百每平方,我要求申请政府重建无果。今天想问他这情况能否申请政府重建?折除后怎么补偿。恳请领导百忙中关心一下!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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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回复单位:南充市嘉陵区集凤镇人民政府 2017-06-13 09:36
“曾兴洪”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曾兴洪的妻弟王忠旭,男,43岁,集凤镇陶家坡村9组17号村民,户籍人口1人,身份证号码512921197410078594,长期在外务工,2014年王忠旭还在集凤镇购买一套两居室的私人住房。目前老家房屋已成危房,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村委会向王忠旭征求意见,他同意将自己的房子纳入土地挂钩项目中,拆旧还耕。
根据嘉委发〔2017〕11号文件,《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充分发挥增减挂钩在全区扶贫攻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实施增减挂钩,一是能够对布局分散、土地利用粗放、房屋质量差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旧村改造、合村并居,并将节约出的土地整理复垦,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质量;二是能够通过集中建设居民点,完善功能配套,统筹新村产业发展全面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面貌;三是能够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用于工业和城镇项目建设,可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总之,实施增减挂钩,既能有效突破工业城镇化“地从哪里来”的瓶颈,又能积极解决农村发展“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 ”的难题,更对促进嘉陵区脱贫摘帽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土地挂钩项目统一实行补偿标准,旧房拆除费用及拆旧保地费用补偿标准如下:
一、关于拆除旧房补偿的问题:
1旧房拆除补偿标准
⑴简易偏棚80元/m2,偏房150元/m2,穿斗(土木、石
木结构)200元/m2,砖木结构260元/m2,砖混结构380元/m2.青苗、林盘地及院坝等附属设施,均按1500元/亩进行补偿。
⑵只拆旧不建新的住房户,按照上述方式补助。
⑶一户多宒的农户,旧房补助按100元/m2标准执行(简
易偏棚80元/m2)
2折旧保地补偿标准
折旧保地补偿标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镇政府纳入统筹,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每户农户按照面积大小计算,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补偿标准,如果农户没有住房,经查证属实,方可到国土部门申请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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