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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巴中东锦苑小区有人高空抛物,将路人脑壳打得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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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8月10日),在巴中兴文东锦苑东锦苑小区二期还房24栋楼,有人高空抛物,将楼下一名路人头部打破。

上面视频是事发后当事人捂住流血的头部报警的过程,据居民讲述,扔下来的东西是一个盅子的盖子。
微信图片_20210815134832.jpg
      有人评论,巴中是一个具有农民进城特性的城市,不少人素质不高在楼上往下乱扔东西,既影响环境卫生又存在极大的安全危险性。此话虽然激进了点,但略有几分道理,尤其是进城的老人,还有一些缺乏严格教育管理的小孩喜欢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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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5 14: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8-15 14: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不到当事人 把整栋楼告到法庭 这个是国内是有过成功的案例的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1-8-15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监控能查到不,高空抛物是最危险的,应该严查,严厉批评教育

发表于 2021-8-2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是大风惹的货
发表于 2021-8-26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07世界杯 发表于 2021-8-15 17:22
小区监控能查到不,高空抛物是最危险的,应该严查,严厉批评教育

《民法典》第1254条,有规定,请照办。
发表于 2021-8-2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高空抛物的人他们就不应该住楼房,她们只能住土坯房,素质是硬伤啊!!!!!!!!

发表于 2021-8-2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空抛物已入刑,抓到肯定判刑事处罚的

发表于 2021-8-29 12: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的过错推定,刑法的故意伤害。看看适用哪一个!
发表于 2021-8-29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时候要给这些素质低下的居民长点记心了,建议从严从重处罚。

发表于 2021-8-31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21-9-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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