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士兵,在部队严于律己,立功受奖十七次,并光荣入党;作为一名退休老兵,在地方乐于奉献,献医术捐款捐物献爱心,服务人民,多次获得优秀党员称号。但在多年前,我突遭冤枉陷害,身心备受摧残,至今陈冤未伸,特向主管领导求助解决、拜请广大网友支持扩散,希望早日还我清白,赔偿我因含冤受屈导致的一切损失。
一个爱心老兵的求救信 巴中市纪委、监察委:
我名张承荣,身份证号:513027195206091514,中共党员,红军后代、退伍老兵,中专文化,现租住在巴中市巴州区江北二环路西段99号,电话:15284738190。
在此举报原巴中市公安局现为巴州区公安局苟勇等人询私枉法、敲诈勒索、贪赃枉法的行为,希纪委、监察委立即调查苟勇等人,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还受害人清白,赔偿我受其陷害含冤受屈导致的我二十多年的一切损失,以彰显党纪国法之尊严。
1994年10月一天,我在巴中军分区一门诊部任医生时,侄女周冬梅送来一位车祸伤员求我救治,伤员受伤严重痛楚不堪,看伤员极度痛苦,我便向军分区卫生所领导请示,使用了两只杜冷丁针药为其止痛,未收取针药钱,周冬梅给我买了一包红梅香烟以表感谢。
1997年4月一天,巴中地区残联康复中心诊所来了两个人求我出诊,把我骗到市公安局后,随即五人一拥而上,不问青红皂白对我拳打脚踢,并用器具拷严刑拷打,让我承认贩毒,这是明显的栽桩陷害啊,我宁死不屈,拒绝承认莫须有的罪名。苟勇等人叫我拿1万块钱就不再追究我强加的“贩毒”一事,当时我拒绝了。我没有贩毒,且我家中也没钱,便断然拒绝他们诱惑威逼。
后我持军人的正气,揭发了苟勇等人的违法行为,苟勇等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将我关押在遣送站三天三夜不给饭吃,我家女儿怕我遭罪,便东拼西凑交给他们交了三千元钱,至今未开收款单据,同时叫我女儿向他们写下两千元的欠条。
更有甚者,他们为此又找来已怀孕的侄女周冬梅让其承认贩毒的罪名,周冬梅没有答应,他们又用同样的刑讯逼供的手段敲诈周冬梅的钱财,至今也未开任何收款凭据。
苟勇等人作为公安人员知法犯法,恶意构陷无辜百姓的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违规违法行为。我身为老共产党员,有责任有义务向组织和相关职能部分反映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遂向巴中市地委主要领导及地区公安处书信反映,未获回应。后来,我和多人联名向党中央反映个人的冤屈问题,得到了“江办”批复后,招来苟勇等人更加疯狂的打击报复,他们将我抓进公安局,睡刑床、戴脚镣手铐,欲将我置于死地,我的头被打成(川)字疾痕,舌头被拳打咬伤留残,腰部被脚踢留下数个结节瘤,最残忍的是把我打昏死后,在我左手腕扎下钢针,为保留残酷证据,现还留于体内,已致身残。
他们毫无理由将我关押了11个月零26天,后来公安局办案人员伪造证据,将我告上法庭,他们与区法院审判人员沆瀣一气,无端将我判刑两年。我不服上诉,重审期间,见我奄奄一息,只有一息尚存,改判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都是拜苟勇等人恶意陷害我所得,太冤枉!
被构陷判刑,使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调巴中市残联工作的机会,在这漫长的二十多年来,蒙受冤屈我从未放弃各种渠道伸冤,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潜藏在公安队伍中的犯罪嫌疑人至今没有得到应有惩罚。
多年来,作为一名党员,尽管我深受冤屈,但我对党的信念没有丢,我一边寻求冤屈得伸,一边不忘初心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我参加过海战、唐山、汶川特大地震救援和志愿工作。并向汶川、台湾、玉树、通江、陈河等受灾地区和孤弱病残人,以特殊党费形式捐款捐物,无私奉献爱心。在5.12救援一月多时间里,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和表彰。被列评为中国抗震救灾十个第一之三英雄。同时在部队立功受奖十七次,在地方多次被为模范党员,优秀党员。
在此我诚恳向纪委、监察委求助,请即刻严查苟勇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依法以纪严惩不贷,拨正纠冤,还我人生清白,解决我因被陷害导致的包括失去工作生存困难、被被殴打致残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一个含冤受屈的爱心老兵 张承荣
2021.8.17
军人登记表部分立功证明
当时安置证明
最近一次为巴中抗疫创文捐款
病愈者赠送五十多面锦旗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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