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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在体育场广场前开办的轮滑培训室对的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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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我也发过这个问题,我认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就不应该在此类地方开,被一些网友喷,貌似还振振有词。今天我终于看到北京日报客户端的一篇报告,题目是《免费教轮滑,却收高价买鞋钱,公园里又现培训班圈地上课》,其中提到《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有符合经营项目要求的场地”、有符合技术标准的设施、器材。在公园公共区域不应当开展盈利性训练活动。
我不知道凉山州体育场前面的广场是不是公共区域,该不该允许轮滑圈地培训,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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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体育广场前开办的轮滑培训室对的吗?”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凉山民族体育场的管理提出宝贵意见,经调查,现针对该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凉山民族体育场由西昌市教体科局监管,西昌市恒基国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管理,自2020年4月1日起,体育场建筑物外墙以外的人行道、区域内的绿化带、环型车道(含消防车道)、停车场、东区外广场移交给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这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中第十二条推广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鼓励依靠社会力量提高运营效率。
二、根据《体育场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体育场馆应当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保障运动队训练,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行原则,充分挖掘场馆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服务,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探索公共体育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严格按照《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体群〔2021〕5号)文件中“场馆要充分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本层文化体育组织,特别是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到场馆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滑冰等群众体育赛事和培训,并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名称,服务时段,收费标准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将指定区域提供给相关组织作为每天2小时的青少年轮滑训练场地,以支持凉山州体育运动轮滑项目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相关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为社会提供更优质地服务。


                                                                                                       承办单位: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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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1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山教育体育局 发表于 2021-9-14 09:03
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体育广场前开办的轮滑培训室对的吗?”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凉山民 ...


并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名称,服务时段,收费标准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将指定区域提供给相关组织作为每天2小时的青少年轮滑训练场地,以支持凉山州体育运动轮滑项目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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