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知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我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学生和家长可根据需求,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参与学校开展的课后延时服务。 1.课后服务内容:学校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2.课后服务收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市城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的批复》(广发改〔2020〕413号)精神,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每天不超过2个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40元。 你反映老师要求到指定商家购买教辅资料,因未提供孩子就读学校、班级信息我局无法进一步核实处理,请提供相关信息或直接向我局安全稳定与信访科反映,电话:0839—3263738。如对课后服务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我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0839—3266204。 感谢你对广元教育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广元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