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9月4日通过网络发帖投诉“南充市阆中古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人游泳”的事项,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已收悉。并派出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阆中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源地位于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事处郑家坝,2018年9月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划定保护区。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阆中古城嘉陵江沙溪渡口作为划定的古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域”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8〕144号)文件,阆中市嘉陵江郑家坝水源地取水口位于沙溪街道办事处郑家坝,一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航道边线至右岸取水口侧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全部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右岸水平纵深50米的全部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下游300米至取水口上游2600米的沙溪电站内侧处,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水平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除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范围。沙溪渡口距饮用水取水口451米,故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二)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人游泳”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访问周边群众等方式,了解到沙溪渡口处偶尔有人下江游泳,个别人会沿江往上游,可能存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内游泳现象。
三、处理情况
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未明确规定二级保护区禁止游泳。但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已设置了警示标志、标牌;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沙溪街道办事处、沙溪派出所定期开展巡查,劝导市民不要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内游泳。对于在一级保护区水域内游泳的,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也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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