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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gg888

2000只狗即将被屠宰!四川广安惊现特大囤狗杀狗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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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6 10: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狗肉只要不违法,这些“爱狗人士”凭什么去阻拦别人的正常经营,我觉得枣山派出所处理得正确,稍显不足的地方就是没有将这几个拦车闹事的人按寻衅滋事罪法办。

发表于 2021-9-6 1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流浪狗就该捕杀掉,要不然咬了人谁负责?建议凡是无主流浪狗一律捕杀,城市区域内禁养的大型犬咬人一律按故意伤害罪追究饲养人的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21-9-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狗人士就爱狗人士,说啥市民,看着别扭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1-9-6 11: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小孩和老人在路上被浪浪狗咬伤或咬死时谁去救他们?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1-9-6 11: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堝敵縿 发表于 2021-9-6 10:56
这些流浪狗就该捕杀掉,要不然咬了人谁负责?建议凡是无主流浪狗一律捕杀,城市区域内禁养的大型犬咬人一律 ...

支持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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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9-6 11:47
楼猪还是对你妈老汉好点吧,少超这些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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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9-6 12:55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9-6 13:13
一方面,养狗外出遛狗应该拴绳、保持卫生。
另一方面,狗作为一种生命,同样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我不买狗肉、不吃狗肉。

发表于 2021-9-6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有什么证据说别人的狗是偷的?合法买卖你们就是拦路抢劫,攻击警察你们就是寻衅滋事,希望你们不要违法犯罪。

发表于 2021-9-6 15: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1-9-6 11:47
楼猪还是对你妈老汉好点吧,少超这些空心了

我身边有多个养狗/宠物的人,对宠物比对自己好!也亲眼见证养狗的骂自己父母……唉见闻了狗咬人,却赖不赔!!!

发表于 2021-9-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捕杀流浪狗的行为点赞!!!

发表于 2021-9-6 17: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9-7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雪狼2020 发表于 2021-9-5 20:46
已经上微热搜了。

看了一下博主“法律指南”的博文,转发的只不过是一些情绪化的社会事件文章,有的真实性甚至还有待考究

发表于 2021-9-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交代一下是如何认定这些犬子来源非法的?又是如何认定转运点、运输车辆非法经营的?如果只从道德层面来说,请问你是素食主义者?

发表于 2021-9-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狗、恨狗的,都暂且不说,涉及处理当时事情的公安、交警等相关单位,应该发个声,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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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9-7 12:48
wangge88 发表于 2021-9-7 10:58
爱狗、恨狗的,都暂且不说,涉及处理当时事情的公安、交警等相关单位,应该发个声,以正视听。

支持,不管爱狗恨狗,这起事件是法律事件,不能凭一己好恶下结论,最后只能从法律的角度下定论。

法律没禁止养狗,但是养狗要合规合法;法律也没有禁止贩卖狗和狗肉,但是贩卖狗和狗肉也要合法合规。

我不养狗,还有点怕狗,也不再吃狗肉(仅在很小的时候可能吃过一次)。但爱狗养狗并非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爱心的体现;至于大量囤积、饲养狗用以牟利的行为,只要法律没禁止,只要符合法律法规,也不能无故谴责。

有人发现养狗的人对狗好过父母,我相信这不是普遍现象。而且,养狗之人的过错,也不应算在狗身上。狗作为一种生命,理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发表于 2021-9-8 0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国家专门为伟人故居安排的人民好警察。如果小平同志看见这一幕肯定会气的活过来。人民警察为人民!!!!!

发表于 2021-9-8 01: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乡下人,明年到农村偷狗的很多,我家一年丢两条,他们骑摩托车,看见了追都追不到,亲眼所见

发表于 2021-9-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市民了,说了市民就没有执法权,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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