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管单位领导
您们好,在此就公职人员涉嫌违法会怎么处罚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问题,请主管单位领导给予公正公开回答!
1、 2020年4月-2020年6月期间,广元市利州区某局党组成员利用职务之便向自己管辖的民营企业强制介绍员工3名,在此期间多次致电要求企业为其指定员工要求加薪,此行为是否违反《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干预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如果不是违纪违法行为请主管单位领导给予本人普法教育。
2、2020年6月-7月期间广元市利州区某局党组成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为其自称为朋友的妹妹编制一个身份帮助其疯狂侵占一民营企业款项高达数万之多,甚至在此期间自己也私自收取被侵害民营的财产数百元,因为该公职人员的帮助该员工一直霸占至今,甚至喊出有事情找某哥的口号,因该公职人员的介入导致该名员工的肆无忌惮侵占,事后被侵害公司找到该公职人员理论均被其以主管单位身份压制,试问该公职人员帮助他人编造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事实是否涉嫌违法《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如果该公职人员帮助他人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事实不构成违法的话,请问他的行为是什么,该事件利州区某些政企事业单位均有证可查。
3、2020年7月期间,广元市利州区某局党组成员因其自称朋友的妹妹因大肆侵占公司财产被举报后,多次前往办案机关了解案件甚至在办案机关未向受害人告知以前,提前向受害人告知办案结果,一名某局党组成员身居要职多次打听案情干预案情,该行为是否违反《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
4、2021年1月期间广元市利州区某局党组成员为报复被其自称朋友的妹妹侵害的公司举报,利用互联网大肆转发未经核实网络帖文攻击民营企业拉低民企信誉,经公安机关查证该行为属实,该公职人员是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多项法律呢?
综上所述,广元市利州区某局党组成员在2020年6月-2021年3月期间为帮助其自称朋友的妹妹到达侵占公司财产合法的目的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敢问主管单位,就帮助他人编造身份侵占公司巨款,私自收取民营货款,网络诽谤等多项事件,就仅仅是一个书面诫勉可以解决的嘛,这样的一套双标准对待,您们觉得公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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