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广安区纪委监委查处下广安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办怠政行为
2020年7月6日肖溪镇自古村三组张坤才、张俊泽、周云才三户居民遭遇大暴雨地质灾害,户主张坤才去了肖溪镇政府和网上反应了此情况,广安区自然资源局才随同肖溪镇政府到现场进行了踏勘。肖溪镇政府承诺补助张坤才家3000元临时排危资金,但至今只补助了1000元,其余也不想给了;而广安区自然资源局则劝导张坤才等三户搬离地质灾区并以此上报享受地质灾害搬迁补助。事后,三户按肖溪镇政府和广安区自然资源局的要求递交了盖有村委和肖溪政府加盖意见的一系列申请材料,广安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办也上报了市局并告诉此事报批需要等待一年时间。一年届满的今年七月,张坤才等三户前去广安区地质灾害办咨询搬迁审批情况,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自行编造了一套限制搬迁的条件拒绝兑现去年的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承诺并要求该三户受灾户重新从村上申报上去。今年9月6日,张坤才等三户再次遭受特大暴雨灾害,屋后泥石滑坡堆积如山,房屋大面积受损。为此张坤才、周云才等三人于9月9日亲自再次到广安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办反应情况并请求工作人员给予书面申请表填写,遭到地质灾害办的负责呈报的一个工作人员拒绝,该员强行要求张坤才等三户只能到肖溪镇政府去领表,上述二人只好找到分管领导苟国伦并致电报告该局张小鹏局长,但该办公室工作人员仍然拒绝给地质灾害申报表让受灾户填写。 受灾户认为:一张申请表,并非国家机密文件,为何不可以让其现场领取而非得要求受灾户到肖溪镇政府去领,纯属故意刁难老百姓;二是为了逃避受灾户追究其怠政一年时间的责任,又编造限制性搬迁条件。所以,请求广安区纪委监委查处该办公室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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